第九章
国际融资方式 第一节 进口贸易融资
一、开证额度
开证授信额度:开证行信贷部门或统一授信评审机构给客户核定的减免开证押金的最高限额。 开证行会与资信良好、与开证行有经常性业务往来的企业签定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开证可免除部分乃至全部开证保证金。开立信用证时会自动扣减授信额度,等到信用证付汇时,额度自动恢复。 授信开证业务对于进口商好处: ·充分利用银行信誉,无需现款,便可获得您所需的进口商品。 ·减少资金占用,使您能够更合理、有效地运用资金。
开证是银行主要的进口贸易融资产品。开证银行将承担对出口商的第一付款责任。
关键风险点是进口商资信以及银行是否掌握物权。
银行会根据风险程度,酌情收取保证金(0-100%)。
开立远期信用证应注意对商品实施监管,并监控进口 商将回笼货款存入指定账户。 对于不能掌控货权的开证申请,应考虑增加风险平衡
措施。
注意事项一:
进口商申请开证时须提交:
开证申请书;贸易合同;外贸进口批文(如进口配
额许可类证明、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证明等);外管
部门规定的有关文件(如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付
汇备案表等)。
注意事项二:
进口商须提供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文、工商营业执
照等,办理保证金账户的开立手续。
注意事项三:
开立进口信用证,进口商将以承担较多银行费
用为代价,为出口商收款提供额外保证,因此
进口商在签订合同时,可据此要求出口商适当
给予价格方面的优惠或提供其他便利。 假远期信用证
主要用于下述情形:
中小企业利用开假远期信用证,满足筹集资金的 需要。
进口商开立即期信用证的授信额度不足。
出口商要求信用证结算,进口商利润空间较大。
进口商所在国际(地区)票据贴现市场发达,远 期汇票变现能力强。
二、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开证行收到信用证项下的单证,并经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因资金周转的关系,无法及时对外付款赎单,以该信用证项下代表物权的单据为质押,并同时提供其他的担保措施,由开证行先代为对外付款。
在进口信用证项下,开证申请人(也就是进口押汇申请人)可以与开证行书面约定,将该进口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质押给开证行,并应开证行要求向开证行提供其他担保措施,在这样的条件下开证行代开证申请人对外支付进口货款,开证申请人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开证行的上述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佣金、费用、逾期罚息等。这样开证申请人就藉此推迟了信用证项下付款,又能收取信用证项下单据。
三、信托收据
含义: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 T/R)是指进口商承认以信托的方式向银行借出全套商业单据时出具的一种保证书。
是银行提供给进口商的又一种短期融资服务。它是客户将自己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银行以获取银行提供短期融资的确认书,银行持有这种收据意味着银行对该货物享有所有权,客户仅作为银行的受托人代其处理货物(包括加工、转卖、存仓、代购保险、销售等),从而从银行获取短期融资的一项业务
根据信托收据的性质,银行在法律上享有以下权利:当借款人发生破产倒闭或清盘时,信托收据项下的所有货物,均不在债权人可分配资产的范围之内,这些货物的所有权仍归银行所有。 ·信托收据的抬头人必须作成银行为抬头人。 ·在申请人出售货物后货款未付清的情况下,银行有权向买方直接收取货款。 ·银行将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由于信托收据的目的是让进口商在付款前先行提货,因此应给与进口商一定的时间以收回货款归还银行垫款。根据客户的业务性质和实际需求,这一期限可从半个月至几个月不等,但一般不超过半年。
进口代付
第二节
出口贸易融资
一、打包放款(PACKING FINANCE)
打包放款是信用证项下的贸易融资方式,所以又称为信用证打包放款。它是指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出口商在提供货运单据之前,以供货合同或从国外银行收到的、以自己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正本作为还款凭据和抵押品向银行申请抵押,从而取得生产或采购出口货物所需的周转资金的一种装船前融资行为。
二、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是指出口企业将所要出口的货物装运后,银行买入信用证项下或托收项下的有关单据和汇票,在扣除单到国外及款项回国的时间利息后,将余额提前结给出口企业,然后在凭汇票和单据向国外的开证行收回货款。出口押汇是国际上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品种,是向客户融通资金的主要方式之一。
出口押汇对于出口企业的有益之处
1、加快资金周转——在进口商交付货款前,出口商就可以提前得到偿付,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
2、简化融资手续——单证相符或经国外银行承兑的信用证下出口押汇不占用出口商在中国银行的授信额度,融资手续相对简便易行;
3、改善现金流量——叙做出口押汇,可以增加出口商当期的现金流入量,从而改善财务状况,提高融资能力:
4、节约财务费用——办理出口押汇,可以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实现财务费用的最小化。 出口信用证押汇
定义:当卖方凭买方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发货后,按信用证要求制单并提交其往来银行要求议付,即以出口单据为抵押,要求往来银行提供在途资金融资。
对受理押汇的银行来说,风险较小 出口托收押汇
定义:出口商在提交单据,委托银行代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同时,要求托收行先预支部分或全部货款,待托收款项收妥后归还银行垫款
三、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也即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取现款而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所作的票据转让。贴现票据必须是已承兑的远期汇票,承兑人通常是进口商、开证行或其他付款人,票据持有人通常是出口商。 出口发票贴现
第三节 包买票据业务
含义:包买商从出口商处无追索权地购买由进口商承诺支付并经进口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承兑汇票或本票。中期贸易融资方式,多采用分期付款。 当事人:出口商、进口商、包买商、担保人。 福费廷的性质与风险
福费廷业务风险主要来自于金融机构信用风险,
是一项票据贴现业务。
属于无追索权的买断,出口商放弃对所出售债权
凭证的一切权益,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
责任转嫁给包买商( 福费廷对出口商有哪些好处
终局性融资便利——福费廷是一种无追索权的贸易
融资便利,出口商一旦取得融资款项,就不必再对
债务人偿债与否负责,同时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
改善现金流量——将远期收款变为当期现金流入,
有利于出口商改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从而避免
资金占压,进一步提高筹资能力。
节约管理费用——出口商不再承担资产管理和应收
帐款回收的工作及费用,从而大大降低管理费用。
提前办理退税——办理福费廷业务后,出口商可立
即办理外汇核销及出口退税手续。
规避各类风险——叙做福费廷业务后,出口商不再承担远期收款可能产生的利率、汇率、信用以及国家等方面的风险。
增加贸易机会——出口商能以延期付款的条件促 成与进口商的交易,避免了因进口商资金紧缺无法开展贸易的局面。 实现价格转移——可以提前了解包买商的报价并 将相应的成本转移到价格中去,从而使出口商规 避融资成本 第四节 保理业务
概念:由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保理服务,并为相应的信用额度提供付款保证、无追索的资金融通,以及代办托收和财务管理等。第一还款来源为进口商的付款。
基本当事人:出口商、保理商、进口商 信保押汇
是指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保”)投保了短期出口信用险,并按规定已缴
纳保费的出口商发运货物之后,将全套单据提交银
行,以该单据项下应收账款的权益作为质押,并将
出口信用险项下的保险权益转让给银行后,银行应
其要求予以办理的出口短期融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