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位同学:
学校关于开展2012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工作已开始,请遵照以下条件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11月9日上午11:00以前将推荐审批表发至辅导员qq邮箱。(邮箱号:398720591@qq.com)。推荐审批表中的主要事迹请用第三人称。
一、优秀毕业生基本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斗的坚定信念;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并保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凡符合以上优秀毕业生基本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评选。 1.参加全国(国际)科技制作、创新发明竞赛及文艺、体育等比赛个人三等奖以上、集体二等奖(主要成员)获得者;
2.担任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管理,为校风、学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获得校级以上表彰者; 3.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者。
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斗的坚定信念;
2.担任学生班、团干部以及社团、协会主要干部一年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在集体活动和各类社会活动中表现出色,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综合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积极组织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优秀毕业生、优干评选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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