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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企业营业税纳税筹划

发布时间:2020-03-03 10:09:2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建安企业营业税纳税筹划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建安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企业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就必须在尽可能多地获取收入的同时,减少自己的成本费用支出。可是企业内部费用成本的压缩空间已越来越少,而作为企业外部成本的税收,其数额的多少却严重影响着企业的实际经济收益,因此实现企业税负最小化的纳税筹划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营业税是建安企业的主要税种,必然成为企业纳税筹划的重点。企业必须要全面了解并掌握相关的税收法规的规定,然后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事先筹划,对纳税业务进行安排、选择和策划,达到为企业减轻税负、降低成本的目的,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笔者结合多年来的工作实际,介绍建安企业在进行营业税纳税筹划时的几点纳税筹划技巧。 建筑工程承包公司的税收筹划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时,如果该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转包的组织协调业务,则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即实行5%的税率;如果该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然后再将工程分包,这样工程承包公司取得的收入可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即实行3%的税率。即其是否签订承包合同将适用不同的税率,这就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很好的契机。

例如A工程承包公司得知某建设单位将发包一建筑工程,A如果采用协助方式让B施工企业中标,由建设单位与B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总金额为120万元,A公司从中收取服务费用20万元,则A公司对该笔业务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为20×5%=1万元。而在合同金额相同的情况下,若A公司自己中标,采取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然后再将工程分包给B施工企业,分包款为100万元,则A公司按“建筑业”税目应缴纳营业税为(120-100)×3%=0.6万元,可少缴税款0.4万元。

二、设备安装公司的税收筹划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这就要求建筑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量不将设备价值计入所安装工程的产值,可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企业只负责安装并取得安装费收入,从而使得营业额中不包括所安装设备价款,达到节税的目的。

例如某安装企业承包某单位传动设备的安装工程。有两个方案可选择:方案一,由安装企业提供设备并负责安装工程,总价款为300万元,其中设备款为200万元;方案二,设备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安装企业只负责安装业务,收取100万元安装费。根据税法规定,采用方案一,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为300×3%=9万元;采用方案二,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00×3%=3万元。由

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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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营业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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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营业税

建安企业营业税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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