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师范学院2012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 基本信息:学院专业班 贷款学生承诺:
本人因家庭经济困难,于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助学贷款,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现已完成学业毕业, 为切实履行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本人着重承诺:
1.诚实守信,遵守合同法,履行还贷付息义务;
2.毕业后次月1日起,通过预存(电汇)交纳贷款利息;
3.根据《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还清借款本息,决不拖欠;
4.保持与学校资助中心(生源地:与当地资助中心)经常联系,如本人住所、通讯电话、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保证及时主动与学校资助中心(生源地:与当地资助中心)联系,如本人确实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还款时,保证及时告知办理贷款的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决不恶意赖账;
5.如违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说明:承诺书一式两份,学生资助中心一份,就读学院(系)一份。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签名(见附件):
《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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