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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办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06:39:5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总监办内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管理制度

1.必须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对工程现场要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和全环节的检查,特别是对于隐蔽工程、重要的工程部位、重要的工艺及工序,必须进行全过程的旁站,发现问题时,下达口头指令无效时,及时逐级向上汇报,以便协调处理,必要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整改。

2.认真执行自上而下的检查制度和自下而上的汇报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对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员,每天都要进行工作检查,检查他们的到岗执业情况。监理员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总监理工程师,每天都要汇报当天的监理工作情况,包括工程的质量与进度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等等,重要问题要写出书面的汇报材料。

3.要有强烈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观念,相互之间要团结友爱,工作上既要有明确分工,也要紧密协作,相互支持与配合。

4.要坚守工作岗位, 不擅离职守,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监理人员回家探亲或有事离开总监办或工地现场,必须向主管请假并征得同意,然后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回到总监办要履行销假手续。

5.要挂牌上岗,平等待人,文明监理,不感情用事。说话、办事要做到“有礼、有据、有节、有度”。

二、生活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作息制度,除现场监理工作需要外,应根据作息时间表按时上下班,按时就餐。休息时间要安静,不得随意打扰他人。

2.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电、节水,不浪费粮食。

3.搞好卫生值日工作,自觉维护总监办的清洁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4.衣着整洁,仪表大方,注意树立自身和公司形象。

5.晚间不得擅离住地,不准单独到娱乐场所游玩。有事外出必须请假,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在外面过夜。

6.注意防火、防盗,不得乱扔烟头,不得使用电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离开房间时要关闭各种电器并锁好门窗。

三、财务管理制度

1.总监办财务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出纳共同进行管理。

2.当需要办公用品、生活用品时,使用人或后勤管理员要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采购。当每月采购金额超过贰仟元时,须请示公司经理。采购活动须有两人以上参加,票据上须有经手人和验收人签字。

3.总监办日常伙食采购也要有两人以上共同采购,一人经手,一人验收,每五天汇总一次。

4.总监办费用按公司规定分人员工资、伙食开支、办公消耗品、生活消耗品、差旅费、办公固定资产、车辆及其他使用费、共九类进行记账报销。 5.每月底后勤管理人员统计计算总监办的各项费用后,回公司财务报账。

四、设备管理制度

1.总监办所需仪器设备由总监理工程师向公司申请购买,进场后要分类建立仪器设备清单或档案,由综合办保管,使用人可制作备份。

2.测量仪器由测量工程师负责管理,非测量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测量仪器。

3.办公设备由综合办根据具体情况安排领用,使用人自己负责保管,非消耗品每人只能领用一次。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由综合办专人使用,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操作。使用办公电话要长话短说,不得长期占用。

4.生活设施用品由总监办统一安排,每人限领一套。其他如电视机、热水器等公共设施由后勤负责管理。

6.领用设备要进行登记,离开总监办要办理移交手续。凡损坏、遗失办公或生活设施者,应予赔偿。

五、车辆管理制度

1.总监办配备的车辆是为总监办的监理工作和生活服务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指定人员统一管理。

2.监理人员需要用车时,应提前向综合办口头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指定人员统一安排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及时返回总监办。 3.驾驶员必须树立为工程服务为大家服务的思想,必须随时处在待命状态,保证随叫随到。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出私车(如遇特殊情况,个人也可以申请用车)。

4.车辆和驾驶员须相互对应,要专人专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交换开车。

5.驾驶员必须作好车辆的清洁保养工作,若发生人为故障,驾驶员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6.要文明开车、安全行驶,非特殊原因,罚款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7.车辆维修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并指定专人参与。车辆维修必须有详细的维修记录。

六、监理人员请假制度

1.监理人员回家探亲、由于各种原因暂时离开工地或施工现场必须遵守请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

2.总监理工程师回家探亲或由于其他原因暂时离开工地,应按监理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业主公司请假,回到工地时向业主销假。

3.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总监办其他人员回家探亲或由于其他原因暂时离开工地,应向总监理工程师递交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未经请假离开工地的以旷工论处。

4.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人每天对总监办人员在岗情况进行考核,月底汇总填写考勤表。 总监办工作制度

一、总监办工作纪律 1.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均应接受政府交通部门和公路质量监督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2.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应按“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3.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廉政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得收取承包人的钱和物;不得接受承包人的宴请等消费活动。 4.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一旦被发现并经有关部门确认有失职、违纪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将根据合同中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档案管理制度

总监办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员统一管理,收、发文必须进行登记。监理人员可借阅,并可根据需要制作备份。借阅时应办理手续,阅毕及时归还。总监办档案资料分以下几类:

1.施工、监理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监理招标、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等。 2.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及概预算文件)。 3.公司文件。

4.监理机构与人员档案。包括机构设置及其成员的简历、分工、进退场日期等。 5.总监办设备档案。包括试验与测量仪器、办公设备、生活设施、等。

6.与业主、项目管理处往来的文书函件。含口头约定记录与电话记录。

7.与监站往来的文书函件。含口头约定记录与电话记录。 8.与承包人往来的文书函件。含口头约定记录与电话记录。

9.与其他单位(含设计单位)往来的文书函件。 10.监理月报。

12.质量保证资料。包括原材料试验报告、标准试验报告、现场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评定资料、中间交工证书等。 13.会议纪要。包括工地例会纪要、现场协调会纪要等。

14.计量与支付凭证。工程变更、工程延期文件。 15.监理例会:每月两次,每月月初和月中

(四)工地会议记录

工地会议,应有正式的会议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应签到。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助理人员进行记录,会议记录经过参加会议人员讨论并签字确认后, 在会后3天内由会议主持人整理出会议纪要,印发给各参加会议单位。会议纪要仅对业主、顾问公司、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起约束作用,会议中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

总监办奖罚规定

一、

监理工作奖罚规定 为配合执行总监办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已达到奖优罚劣,

表彰先进,促进后进的作用。

(一)处罚

1.总监每月对各个岗位做不定期抽查。 凡发现无故脱岗, 第一次给予口头警

告;第二次在总监办全体人员大会上通报批评; 第三次扣发当月工资 200 元, 留

用察看三个月;第四次清退,并承担来工地的交通费、保险费等有关费用,返程 费用自理,且三年内本公司不再聘用。

2.现场驻地办所监理的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严重工作失误, 现场监理未

向总监办报告,或未加制止,若被业主代表、质监站检查发现,口头批评的,对 该现场监理组罚款 100 元;书面通报的,对该现场监理组罚款 200 元。

3.凡工程重要部位、

隐蔽工程无故脱岗发生质量事故, 给总监办造成信誉损 失的,对当事人扣除当月工资 200 元,留用察看三个月。

4.凡违反廉政建设规定,均按廉政建设制度的第八条处理。

5.凡违反总监办生活管理制度第 3、4 条中任意一条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 告;第二次在大会上批评;第三次罚款 100 元,留用察看一个月;第四次清退, 并承担来工地的交通费、保险费等, 返程费用自理,

如造成恶劣影响者三年内公 司不再聘用。

(二)奖励

1、现场监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努力工作,成绩突出,受业主大会表扬, 奖励 100 报表彰的,奖励 200 元。 2、参照业主单位开展劳动竞赛的有关规定,每季度评选总监办先进监理人 员 2 ~ 3 名,分别给予奖励。

二、

现场监理考核奖罚规定

1.

现场监理应认真执行总监办的作息制度。

2.工程的重元,通

要部位、隐蔽工程施工时必须要有现场监理旁站。

3.总监每月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个现场监理岗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 罚的依据。

4.凡无故脱岗的,每次罚款20元;凡不遵守作息时间,迟到、早退

15分钟以上的,每次罚款10元。

5.凡工程的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施工,负责旁站的现场监理人员无故脱岗 的,每次罚款5元。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予以 清退。

6.现场监理工作不力,被业主、质监站提出口头批评的,对有关责任人罚

款50元;被业主、质监站通报批评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 100元。

7.现场监理的工作时间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可作适当调整,但应事先向总监 说明。

8.凡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无脱岗现象的现场监理人员,每月给予50元的奖励。

三、总监办内部管理奖惩制度

1.凡是不遵守作息时间的,无故睡懒觉,迟到、早退者,初次罚款 10元,第二次加倍,第三次四倍,依次类推(下同)

2.回家探亲、离开总监办、驻地办或工地现场不请假者,初次罚款 20元。

3.在工程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旁站过程中擅离职守的,初次罚款 50元。

4.现场检查或资料签认把关不严的,初次罚款20元。

5.凡是被业主提出批评的,有关责任人初次罚款 50元;凡是被福建省交通厅质监局提出批评的,相关责任人初次罚款100元。

6.对于责任心不强,或业务能力较差,屡屡造成公司名誉损失的监理人员,

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予以清退;对于各方面表现较好,工作出色的监理人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或优先考虑提高工资待遇。 总监办廉政建设制度及奖惩制度

一、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1.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

2.树立服务意识,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保证监理工作水平。

3.独立、客观的开展监理工作;

4.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

5.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6.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

7.不得收受被监理单位的礼金、礼品;

8.不得蓄意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

9.不得私下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活动;

10.不得为所监理的项目指定施工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和 施工方法;

11.不得泄露所监理工程需要保密的事项。

二、监理工程师廉政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方针和政策;

2.严格执行业主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接受上级领导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3.监理人员不得与项目施工单位人员互相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提出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工程设计变更意见,降低工程质量,增加工程计量等;

4.监理人员要加强建筑材料的检测验收,杜绝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各种材料进场。不得接受材料供应商的礼品、礼金、礼物等。

5.不得向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队伍、材料设备供应商;

6.监理人员不得以各种借口故意刁难施工单位;

7.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礼品或向施工方索要财物。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应由驻地办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8.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以工作需要为名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9.不得参加施工单位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0.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三、总监办廉政建设制度

1.贯彻落实福建省交通厅、漳州市交通局以及业主公司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实施廉政规章制度;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3.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纪、党风的反腐败警示教育,增加监理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4.现场监理机构监理活动的展开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5.对于违规、违纪的监理人员,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监理人员勤政廉政奖惩办法

为配合总监办工作纪律、总监办廉政建设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此办法。

1.监理人员严格遵守总监办工作纪律、总监办廉政建设制度,廉洁自律,无违纪、违规现象的根据不同职级每年给予500~1000元廉政奖。

2.总监办每年评选出3~5名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给予1000 元奖励。

3.对于违反廉政建设制度第4条,参与工程项目施工承包的,勒令立即停止参与,给予一定数目的罚款,并报请业主停止工程承包。

4.对于违反廉政建设制度第5条取被监理单位礼金的,勒令退还,并处以3~5倍罚款。

5.对于违反廉政建设制度第6条,拿工程质量做交易而损害业主利益的,报请业主同意,立即予以清退。 6.对于其它违纪、违规的监理人员,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清退。触犯

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收

总监办安全监理制度

总监办监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总监办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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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办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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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办安全总监职责

总监办安全岗位职责

总监办内部管理制度

总监办年度工作总结

总监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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