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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活动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3 17:48: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韶山市庆祝“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

动工作总结

为隆重纪念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中消协“消费与安全”主题活动,根据上级消委的工作部署,按照韶山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庆祝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现总结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在韶山电视台和火车站电子显示屏播放了“12315”宣传片。消委各成员单位在单位住所或繁华地段悬挂宣传横幅20幅,部分单位设立了汽球、拱门,张贴宣传标语,营造了良好的“3.15”宣传氛围。

2、按照省、市消委的要求,组织4家企业申报“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的评选。

3、3月9日,组织召开消委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庆祝“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工作。

4、组织大热门超市、新世纪超市、诚信超市等商家于3月10日至15日开展让利销售服务。

5、由市工商局牵头,各协办单位参加,于3月13日进行全市性市场检查,检查重点为食品、烟酒、药品、农药、化肥、手机、电器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商品。共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台/次,检查经营户52家。查处无照经营食

品的经营户1家,责令整改建立进销货台账17家。发现不能出具检验报告产品50件,当场进行了下架处理。

6、3月14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共销毁侵权商品女士内衣14件、假酒33瓶、假烟120余条、过期药品260余盒。

7、“3〃15”当日在景区、火车站社区设立消费维权咨询宣传点。主要活动内容:(1)由消委办公室牵头组织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等企业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2)由旅游局牵头在景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为游客发放消费维权知识的资料。(3)由消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工商、物价、卫生、食药监、烟草、质监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咨询和消费者申诉。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300余人次,没有接到消费者的申、投诉。

此次庆祝活动在上级领导的关心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在社会上获得了良好反响,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韶山市消费者委员会201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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