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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知识

发布时间:2020-03-03 04:07:2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

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党(工)委、党组、党(总)支部:

中央决定,从2010年4月开始,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深入开展这项活动,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这项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部署要求,现就我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紧紧围绕“率先科学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建设首善之区”的战略部署和打造“中国薯都核心区、绿色食品生产重点区、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现代物流商贸承接区”的奋斗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兑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对群众的承诺,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基层党组织要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经济转型、建设首善之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促进社会和谐,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发挥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服务人民群众,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坚持不懈地开展“三联三帮”、“城乡联动整推”、“党员志愿者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进百家门、听百家言、解百家难、暖百家心的“四百”活动,着力为群众提供政策、信息、技术、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党员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具体实践中体现先进性。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以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为总抓手,深化“三链”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整顿软弱后进基层党组织,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力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干部服务责任制、党代表常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等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双培双带”工程,继续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不断激发党员队伍的创建活力,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创新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二、明确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各项工作成绩显著,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实施分类指导

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实际确定主题,立足岗位设计载体,分类指导体现特色,形成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努力实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

农村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培育特色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继续深化“三级联创”活动,认真落实“一定三有”要求,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深入开展“三链”建设、“双培双带”、“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工程”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便民服务岗位、印发便民服务卡等形式,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积极借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成功经验,在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党组织设置模式,深入开展“三带一争”(在职党员带头协调邻里关系、带头帮扶困难家庭、带头参与社区建设,离退休职工党员带家庭、带楼栋、带责任区,待岗职工党员带头遵纪守法、带领搞好创业、带动实现就业,争当社区优秀党员)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三有一化”要求,积极推广“民情流水线”工作法,开展“一社区一载体”、党员示范楼院、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调动和激发广大党员服务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文明和谐社区。

机关党组织要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形象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双优一文明”(争创优秀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创建文明单位)、“城乡联动整推”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五型”机关创建活动,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系统的党组织要围绕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发展设计载体,积极开展创建“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课题攻关党员先锋团队”,争当“德艺双馨”党员艺术家、“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等活动,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围绕促进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活动设计载体,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开展党员亮身份、党员示范岗、立足岗位比贡献、向党员看齐等活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权益,促进健康发展。

四、统筹推进活动

全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科学发展为主线,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两个节点展开,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及时组织动员,科学制定方案 (2010年4月—5月)。各级党组织要层层召开动员会议,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市、区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要坚持舆论先行,及时宣传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精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精心设计载体,有序推进活动(2010年6月—2011年6月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全面落实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针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突出抓好五项活动,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1、“党性教育”活动。依托区乡党校、农村党员干部专修学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培训基地的主阵地作用,采取集中培训、交流讨论、专家讲学、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

2、“岗位奉献”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围绕中心任务,组织党员从各自岗位特点出发,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服务创新、结对帮扶等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

3、“服务群众”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立足各自工作职能和行业特点,确定系列活动内容,结合“千名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深入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亮牌示范”活动。通过佩戴党徽、党员示范户、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亮明党员身份,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有计划地在各领域、各行业确立一批党员示范岗位,发挥带动作用。

5、“组织创新”活动。大力推进党建工作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载体和基本保障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同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创新实践活动载体,在培育典型、示范引导、整体提升等方面探索实践,使“先”和“优”的标准具体化和形象化。

(三)深化活动效果,带动整体提升(2011年7月—2012年6月底)。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使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升。

1、树立先进典型。确定一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示范点,采取表彰先进典型、组织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到示范点参观学习等形式,扩大典型影响力。

2、深化争创活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照本行业、本系统典型,学先进、赶先进,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3、提升总体水平。对照创先争优标准,着眼全面提升,加强不同层次党组织建设,使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提升,党员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四)全面系统总结,巩固活动成果(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后)。各基层党组织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建立分层考核工作机制,区委要对各基层党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要把活动开展与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结合起来,把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上升到制度的层面,形成一整套规范的创先争优、考核评价、表彰激励的办法和制度,用于指导实际工作。

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到建党90周年时,全区树立一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典型,整顿转化一批后进基层党组织,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意识明显提高。到十八大召开前,各基层党组织都有务实管用的工作规范标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工作机制得以健全。到2012年底,全区创建的“五个好”乡镇(街道)党(工)委、“五个好”社区党组织、“五个好”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分别达到95%;“五个好”村党组织和“两新组织”党组织分别达到90%以上。

五、落实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始终,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手机信息平台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确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浓厚舆论氛围;结合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领会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要求,增强参与创先争优、自觉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坚持统筹推进,掀起比学赶超高潮。充分发挥近年来基层党建各领域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的示范作用,并以此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找差距、定目标、抓提高。一方面,要在农村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把培养先进与整顿后进结合起来,将产业化水平高、产业带动辐射强、党组织在产业链上作用发挥好、村集体经济实力雄厚的村,确定为重点示范村,进行重点培育;对经济相对落后、村级组织软弱涣散、工作后进的村,确定为攻坚的重点对象,加大帮扶整改力度,选好配强班子,提高发展能力。通过抓“两头”的办法,实现提升一批、调整一批、带动一批的目标。另一方面,要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将环保、发改、财政、社保、卫生、教育、公安、法院等窗口服务单位作为重点,通过公开承诺、群众评议、考核测评、公开公示、表彰奖励等途径,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带动机关单位进一步转变职能,健全机制,改进作风,提高效率。

(三)夯实党建基础,狠抓重点工作落实。结合贯彻近年来省、市、区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具体标准规范,大力推进党建工作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载体和基本保障等“五个基本”建设。农村党建重点要严格执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切实转变乡镇党委、政府职能;要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按照“一定三有”要求,改进村干部考评方式,推行年度目标考核、任期目标考核和党员评议、群众评议的“双考双评”制度,加大对不合格村党组织书记的调整力度;完善“两推一选”、公开选聘等选拔方式,健全培养选拔机制,拓宽村党组织书记选任渠道;建立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险体系和激励保障机制,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切实激励村干部工作积极性;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第二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实现标准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覆盖;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行党务、村务公开,切实提高村级民主管理水平;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注重在文化程度较高的青年农民和妇女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不断壮大优化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整体素质。街道社区党建重点要按照“三有一化”要求,通过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等办法,加强社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党组织经费保障机制、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机制、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在有效服务社区居民上取得突破。机关党建重点要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强化服务职能为重点,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在“五型”机关创建上取得突破。学校党建重点要在强化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意识、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和影响力上取得突破。卫生系统党建重点要在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上取得突破。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建重点要在提高党组织组建率和探索党组织作用发挥途径,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增强影响力上取得突破。

(四)强化整改落实,做好整顿提高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任务的落实,对整改方案作出承诺而尚未完成的工作,采取挂牌督办、跟踪问效等手段,逐一落实兑现。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创建、边整改、边落实,在开展活动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深化活动效果。注重对后进党组织的整顿转化和对后进党员的教育帮扶,通过抓先进促后进带中间,整体提高工作水平。

(五)注意联系互动,全面开展评议活动。上级党组织要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结合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组织党代表对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视察和评议。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不断加强与基层党组织、党员的联系和互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六)加强考核评比,逐级表彰先进典型。制定创先争优工作检查评价办法,坚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的原则,建立分层考核工作机制,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定期考核评比。2011年和2012年“七一”前,区委将专项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组织活动成效显著的基层党组织。各党(工)委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牵头成立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指导创先争优活动,保证活动有序推进,并以此推动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区直机关工委指导区直机关单位开展活动;区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党工委指导本系统开展活动;区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分别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制定创先争优活动的推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注重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三)强化督促检查。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督导组,采取召开工作汇报会、座谈会、推进会、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认真解决问题,推动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产业开发、工业发展、城镇建设、项目建设、民生改善和平安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抓项目、促发展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农村基层党建知识

1、基层党组织的概念和设置原则

根据《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我们现在通常说的党的基层组织一般是指在企业、学校、机关、街道、乡、镇、村、产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设置原则一般是:

党委。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总支。党员人数超过50名,不超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总支委员会。

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人数虽然不足3名的,可以和临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2、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职责

我分别说一下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职责,先说说村党支部职责,主要有六条:(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级经济组织中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6)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村民委员会职责:(1)自觉维护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村级民主决策程序管理本村事务。(2)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贯彻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3)完成上级政府安排的行政、经济等工作任务。(4)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教育、引导村民履行公民义务。(5)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和经济发展。(6)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7)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8)做好优抚优恤、救灾救济、五保户供养等社会保障工作,开展移风易俗活动。(9)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创建和谐村庄,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党的“三会一课”制度

党的“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听取、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支部委员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项。

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党小组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内文件和党的决议;讨论本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任务,研究贯彻执行决议的办法。

党课制度:主要是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进行党风、党纪和革命传统教育、形势任务教育,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党课可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一般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4、党费的收缴管理

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党员按照《党章》规定,每月一次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逐人为其开具党费收缴专用收据。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1)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的程序

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08年5月12日地震,交纳的特殊党费,1000元以上的都由中组部开具的收据。

1、党建工作中的“三”: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 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三个正确对待: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 三个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

三大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2、党的生活与党的组织生活

党的生活和党的组织生活,有联系又有区别。党的生活包括党的组织生活,而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内容的一部分。从广义来讲,党内各种活动,都属于党的生活。例如,党的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委会,党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党内选举,党的民主生活会,上党课,阅读党刊和党内文件,听取党内报告,以及党内的其他政治生活等,都是党的生活。

我们通常所说的党的组织生活,则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上党课,开展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等等。

3、党员目标管理:就是以支部为单位,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一定时期内应做的工作转化为具有数量、质量、时限要求的具体目标,经党员自定、小组评考、支部审定后付诸实施。其特点是:把组织的制约性与党员的自觉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远大目标与具体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激励党员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员目标考评,既可为表彰优秀党员提供客观标准,也可为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准确依据。

4、党员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形式:主要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

诫勉谈话内容: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

5、双增双提: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增强党组织的创新力,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党员的业务能力。

6、创先争优:是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7、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坚持标准,保质保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大载体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大载体具体是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承诺制

1、为民服务代理室工作制度

一、村代理员实行坐班或轮流排班值日,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离岗或脱岗。

二、服务公开、工作透明,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电、来访的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或不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向镇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受理处移交;对属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范围且材料齐全的代理事项,即时受理,材料不全的,补齐材料后予以受理,并及时向镇政务服务中心办 理服务处移交。

三、文明规范,礼貌待人,绝不允许“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话难讲,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四、各项代理业务熟练操作,讲究职业道德,不得吃、拿、卡、要,故意刁难。

五、强化优质服务,使用文明用语,禁讲“服务忌语”。

为民服务代理员岗位职责

一、代理员必须熟悉相关涉农部门的政策法规,并积极宣传为民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及项目。

二、代理员要熟悉村内基本情况,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积极参加代理活动。

三、代理员接待来访群众要热情周到,文明礼貌。

四、代理员为群众****业务时,要妥善保管好各种材料,严格执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回复申请人。

五、代理员必须严格执行政策,履行职责。并将工作实绩纳入年终考评,对违反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程序提请镇党委、政府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代理员必须接受镇政务服务中心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2、“双培双带”先锋工程

在农村实施“把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致富带头人中的先进分子培养成党员,党员带领群众共同发展,党组织带领致富能人不断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双培双带”工程。

把各行各业的骨干分子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分子;党组织带领,党员带动

3、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为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农村无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镇党委决定,在全镇农村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村情实际出发,因事设岗,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督查和考核,扎实开展设岗定责工作。

二、方法、步骤

一是调查摸底,因事设岗。建岗前,各村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全面调查,找出群众关心的热点,本村工作的难点以及需要党员发挥的作用的关键点。同时,各村每个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综合分析,登记造册。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为依据,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的原则,可设十余类岗位,即政策法规宣传岗、劳务输出引导岗、招商引资服务岗、守法经营诚信岗、扶贫脱困帮带岗、科技致富示范岗、民事调解促进岗、村组财务监督岗、公益事业维护岗、文明新风倡导岗等。这些岗位基本上覆盖了当前村级工作的各个方面,使大多数党员都有了发挥一技之长的可选岗位。

二是双向选择,合理定岗。

(一)是自我选岗。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公布岗位名称、职数、岗位职责,由无职党员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岗位,自行申报。

(二)是遴选定岗,在党员自选申报的基础上,本着尊重个人意见,因人制宜和岗位平衡的原则,村党支部对每名党员的岗位进行讨论审定,上岗党员的比例控制在70%左右,以利于奖优汰劣。同时,将入党积极分子按照个人特长编入相应岗位,使之在具体岗位经受培养和锻炼。

(三)是公示明岗。在村党务公开栏上公布建岗定责情况和岗位职责要求,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建章立制,严格管岗。

(一)是岗位目标制度。制定具体岗位职责,使上岗党员明确努力的方向。

(二)是培训制度。党员上岗前,对其进行一次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三)是岗位活动制度。各岗根据职责,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岗位活动。

四是干部联系制度。村党支部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岗位,加强指导。

五是述职评议制度。上岗党员每半年向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一次述职,同时进行测评,对在测评中不称职率超过30%的实行待岗,对连续待岗时间超过6个月的党员,经村支委会认定调整下岗,并在年终党员民主评议中定为不合格党员。

4、流动党员“双向带动”

引导有门路的流动党员把家乡富余劳动力带出去,把在外面赚到的资金、学到的技术和引到的项目带回来

5、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基层党组织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服务党员群众、提高工作效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重点围绕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自律、道德修养等方面作出承诺。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把树立落实正确政绩观、权力观等情况列为承诺内容。承诺方式主要有三种:

1.共性承诺。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围绕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和争当“五个好”党员活动,提出各行业、领域基层党组织和不同岗位党员承诺的共性要求,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出公开承诺。

2.岗位承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技能、年龄等情况,从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工作目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要把党员公开承诺与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工作相结合,扩大承诺范围,提高承诺效果。

3.实事承诺。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员群众最关心、最急需办的实事作出承诺;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等情况,每年或每个时期向群众承诺做几件实事。把党组织、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变成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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