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海淀区2009年度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到
落户办理程序
第一步:网上填报毕业生落户电子数据
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http://jygl.bjbys.com),在“最新事项”项目栏依次点击“2009年毕业生落户报到”、“毕业生户籍信息录入”,选择毕业生,点击“操作”栏下的“录入户籍信息”,按提示和要求依次填写“原户籍所属行政区划”、“原户籍所属派出所”、“原户籍地址”、“婚姻状况”等项目,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如需对上述数据进行修改或删除,可点击“毕业生户籍信息管理”中“修改”或“删除”,操作完成后点击“保存”。
第二步:报送毕业生落户纸质材料
单位完成毕业生档案转入手续和落户电子数据填报后,按要求收集下述材料: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已完成毕业生报到(即毕业生档案转入)手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交海淀区人才中心存档的单位,可到区人才服务中心203室先行借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2、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京外院校)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京内院校)
上述材料按顺序叠放并在左上角进行装订,由人事部门专 1 人送交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办理地点: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大厅19号窗口。 第三步:领取毕业生落户介绍信
单位报送毕业生落户纸质材料一周后,可登录“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依次点击“2009年毕业生落户报到”、“毕业生报户口结果查询”查询办理结果为“市局已打印落户介绍信”后,由单位人事部门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于每周
一、
三、五工作时间到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毕业生落户材料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
办理地点: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大厅17号窗口。
在领取落户材料和落户介绍信时,应先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办理报到前,接收单位可通过海淀人才网站(www.daodoc.com)查询毕业生档案转寄情况。如档案已到,请记录档案编号(9-xxxx),并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报到和档案转入手续。
1、盖单位公章的《流动人员转入登记表》(海淀人才网站下载)一份;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原件一份(已加盖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科和北京市人事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4、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已加盖北京市人事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专用章)复印件一份。
若毕业生档案自持的,单位人事部门专人持毕业生档案和上述材料办理档案转入。
办理地点: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大厅4至8号窗口、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上地分中心(上地东路29号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东面一层大厅)。
第四步:到海淀公安分局户籍处开具入户通知单 单位领取《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一周后,由单位人事部门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和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要求的有关材料,到海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最长不要超过40天。
办理地点:中关村科技园服务中心海淀公安分局人口户籍处(阜成路67号,空军总医院对面)。
第五步:到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
1、海淀公安分局户籍处开具的《入户通知单》;
2、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京外院校)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京内院校);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一份;
4、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系第二代身份证,须将正反面信息复印到同一页面上);
5、毕业生近期一寸免冠彩色大头照片一张(背面标注毕业生姓名);
6、如需在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集体户口的单位,请携带在海淀人才网上下载的《集体户口申请表》,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地点: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大厅12号窗口、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上地分中心(上地东路29号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东面一层大厅)。
说明:
1、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手续要求由单位人事部门专人持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介绍信进行办理。
2、所有复印件均采用A4型白纸复印。
3、特殊情况的办事程序
(1)对于生活基础变迁至北京、父母户籍在海淀区且尚无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及时与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由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集材料,集中办理户口介绍信(办理地点: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大厅19号窗口,联系电话:88498991);
(2)对于上学期间户口未迁至学校的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户口迁移证》,由其学校教务部门、学校集体户口所属派出所分别出具其户口未迁至学校的证明。单位持以上证明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本、身份证和其他落户材料,在办理第二步程序时一并提交19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