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户管理制度
为加强与规范财政专户管理, 确保财政资金存转安全和有序调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程序开立、变更专户,各类财政资金的专户的开立、变更,应当按财政部门内部审核程序,经报县财政局审核,经县财政局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凡未按规定程序开设的财政资金专户,一律撤销。
二、慎重选择开户银行。为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高效,财政部门应在充分考察后选择开户银行。
三、加强对财政资金专户的管理和监督 本级财政应当加强对财政资金专户的管理,逐步实现财政资金专户的“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
1、建立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清理、规范本级财政资金专户基础上,建立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对各类财政资金专户实施动态管理。
2、建立财政资金专户定期报告制度。向上级财政部门上报财政资金专户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
3、建立财政资金专户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各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财政专户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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