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书
声明人:鲍玉丹,女,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十八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12324198112180042,身份证住址:陕西省南郑县大河坎镇艺苑居住区515栋2单元305室大居9277号
因我购置了位于江苏省大丰市阳光城市03号S03号楼2号门市室的房屋一套,就上述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事项的整个过程中,我截至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一直处于单身状态。
我对上述声明的法律后果清楚,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声明是我真实意思表示,无他人欺诈、胁迫。
声明人: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声明书(单身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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