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专业护士准入标准
1.急诊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 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急诊专业护士必须为具有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经岗位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 定期接受急救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急诊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 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
2) 急诊科内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
3) 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
4) 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
5) 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
6) 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
7) 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
8) 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配合、协调和管理。
《急诊科护士准入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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