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保民警工作职责
一、实有人口管理工作
1、社区内常住人口、寄住人口、暂住人口、外国来华人口实施管理,督促实有人口办理各种登记、证件手续;
2、熟悉实有人口的基本情况;
3、列管重点人口,熟悉可能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掌握列管的重点人口的现实表现;
4、落实对刑释、解教、少管放回人员的帮教工作,掌握其现实表现;
5、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所外执行、保外就医、假释等人员进行监控,掌握其现实表现;
6、日常登记、管理出租房屋,掌握暂住、寄住人口的动态情况;
二、做好出入境报备工作和外国人管理工作
1、对符合法定报备条件的要严格执行报备管理。
2、办理出入境登记和外国来华人员临时居住登记。
三、社区安全防范工作
1、研究制定社区安全防范方案,健全社防队、治安队、义务巡逻队,协助社区建立、完善群防群治组织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2、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单位活动,调解民间纠纷;
3、掌握本辖区的发案规律、特点,组织有效地巡逻防范;
4、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防范。
四、提线和协助查破违法犯罪案件
1、从社区内场所、特业从业人员中物建治安耳目,从治安积极分子中物建情报信息员,定期了解信息,提取有价值的情报、线索;
2、根据有关部门部署情况,排查摸底,提供线索;
3、保护案发现场,初期调查取证掌握线索,及时报告并转有关部门查办。
五、社区巡逻
1、熟悉和掌握社区的基本情况和治安状况;.
2、组织、带领巡逻队进行安全防范巡逻;
3、发现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六、服务群众
1、受理群众的报警求助,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
2、解答群众有关户籍政策咨询,核对查询手续,登记查询内容,按规定反馈查询结果;
3、向居民代表定期报告工作,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八、社情民意工作
1、收集、掌握、上报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
2、协助国保部门开展调查、侦查工作;
3、对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嫌疑的重点人口实施控制;
4、宣传、教育、组织群众抵制和防范各种破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