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
2009年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统筹规划好学术型和应用型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教育部决定在已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精神,我校2009年也将同时开展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培养目标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模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课程学习与实践课程紧密衔接,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可以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具体培养方案见相关文件规定。
除临床医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3年之外,其他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学制为2年。在修完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通过后,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的学位证书,参加学校统一的毕业派遣。
三、招生对象
2009年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均从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中调剂,主要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招生院系、专业领域和规模
今年我校增招75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学位院系、类别、领域、规模如下表。
五、复试录取办法
1、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与报考学术型学位的考生一起按学科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我校基本分数要求及相关院系的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可在第一志愿专业所在院系的组织下,自主选择攻读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院系同时确定并公布两类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分别进行复试。
3、达到专业学位录取标准者(包括思想政治品德、初复试成绩、体检均符
合要求),按初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4、若考生在第一志愿专业落选,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学科、生源不满的专业参加复试。
3.工程硕士等在培养过程中对数学有要求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原则上应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考试科目的考生中调剂。
4.“法律硕士(法学)”只能从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0301]下设各专业(030180除外)考生中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调剂到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
6.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各专业学位。
六、收费标准
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自费生,培养费标准按本校现行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收费标准,培养费按年交纳。
七、奖助体系
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可参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可获得单项奖学金,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院系或导师可根据学生参加科研工作情况发给科研补贴,学校不再拨付学业助学金。其他在校待遇与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相同。
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