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书
贷款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地:市
借款方因业务发展需要,以借款方的资产作为担保,向贷款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借款合同如下:
1、借款种类
个人短期借款;
2、借款用途
借款方所借款项用于用途;
3、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4、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年利率%。
5、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计。具体执行日期以借款方收到资金、出具收条之日为准。
6、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方式 借款方还款资金来源为合法经营收入;
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间每月日之前向贷款方支付月利息元;本金于到期日一次性归还。;
还款方式:现金或电汇至贷款方指定账户;
借款合同
7、保证条款
(1) 贷款方以其资金和资产作为还款保证;
(2)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
法活动,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3) 由于贷款方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应
优先偿还借款。
(4) 由于国家法定的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
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
(1) 借款方逾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应提前10天知会对方。并应该额外支付应付金额每
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 借款方不能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贷款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依
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
9、提前归还本金的处理
(1) 因借款方或贷款方自身需要,双方均可提出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本金要求,经对方
同意后贷款方向借款方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本金;
(2) 由贷款方提出的提前归还本金的,应提前7天通知借款方。贷款方应向借款方支付
提前归还部分资金壹个月的利息(按年利率计算的月利息)作为补偿;
(3) 由借款方提出的提前归还本金的,应提前7天通知贷款方。提前归还部分资金按年
利率2%计算利息,贷款方将扣除此前为该部分资金多支付的利息;
贷款方:
身份证号:
签字: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签订日期:借款方: 身份证号: 签字: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