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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交警责任与社会诚信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0-03-04 02:28:2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公安交警责任与社会诚信的思考

加强诚信建设,是社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是和谐社会创建的重要指标,也是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一贯要求。建设具有公信力的诚信公安机关是新时期警察公共关系的核心,是开展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升公安交警的公信力,进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已经成为公安交警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打造诚信公安交警谈些粗浅思考。

一、打造诚信公安交警的重要意义

(一)打造诚信公安是取信于民、得民之心的重要举措。公安交警作为维护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和重要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承担着重要职责,特别是在构建民主法治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及实现道路秩序有序等方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公安机关只有言行如

一、竭尽忠信,那么才能"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最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推进各项公安交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二)打造诚信公安交警是惩恶劝善、教育群众的根本保障。在打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过程中,公安交警公正执法,不仅能有效地惩治违法犯罪、匡扶正义,也能使群众受到警示教育,起到震慑预防违法犯罪的作用,鼓舞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的行动中。在道路交通管理中,严格依法管理,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现象,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人民群众会更加服从管理,道路交通管理也会更加井然有序。

(三)打造诚信公安交警是密切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诚信的公安交警必然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言而有信的,无疑会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支持。通过诚信公安交警建设,公安交警公信力得到提升的同时,警民关系会更加和谐,警民之间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和谐氛围会更加浓厚,从而为推动全社会诚信风气的盛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四)打造诚信公安交警是树立良好形象、提升战斗力的必然要求。大力提高民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和为民执法意识,教育引导全体民警将无意识体现人民警察的工作成果转化为有意识、积极地、创造性地树立良好形象的行动,在执法工作或服务群众的工

作中自觉维护和树立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通过健全执法机制、严格执法程序等措施塑造严格执法的人民警察形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民实践活动,树立公安交警亲民爱民的光辉形象。

二、影响公安交警责任与社会诚信的原因:

(一)社会原因:

一是执法环境较差,社会矛盾突出。当今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各阶层利益大调整,各种社会矛盾积聚,群众享受到的改革成果与心理期望值存在一定差距,导致一部分人对社会的不满情绪与日俱增,加上工作岗位的原因,一些群众很容易将不满情绪转移到民警身上。甚至,“骂警察”、“打警察”已经成为某些人宣泄个人情绪,发泄对社会不满的一种最简单便捷的途径。

二是个别交通参与者法制观念淡薄。少数交通参与者法律意识淡薄,对暴力阻碍民警执法的违法性认识不足,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民警依法管理的行为,对公安机关尊重人权、注重程序的做法存在曲解,将公安机关倡导的文明执法视为软弱可欺,进而形成蔑视权威、藐视法律的不良社会心态,激动之下容易采取暴力抗法和袭警行为。

三是法律法规对民警保护不够。《刑法》中有妨碍公务罪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对此罪给予的行政或刑事处理存在一定的难度。由于对行为人处罚较难,对袭警案件打击力度不够,难以对此种违法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使得行为人有恃无恐,敢于和民警纠缠、叫板甚至暴力对抗。

四是社会舆论误导,引发群众误解。由于岗位的特殊性,交警的工作很容易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因为工作上不可避免地与部分交通参与者发生利益冲突,所产生的误解和偏见在网络等媒介的传播下,使得更多的群众受到误导,并产生错误、偏激的想法。加上有的新闻媒体为寻找“卖点”,追求轰动效应,在对待公安机关和个别民警的问题时,恶意炒作,误导舆论。负面宣传的增多,使得民警在舆论上处于弱势地位,当民警遭遇暴力袭击时,一些人非但不挺身而出,反而旁观起哄,客观上助长了袭警歪风。

(二)自身原因:

一是装备保障不够。警力不足、警用装备不良,是直接导致伤害事件的重要因素。例如,在农村公路巡逻的交通民警战线长,警力严重不足,现有的装备、经费和技术仍然无法与之相称,在交通工具、通讯器材及高科技装备等方面过时落后,无法适应繁重的道路交通保

卫工作,特别是在夜间等恶劣环境下,没有警力优势和装备优势,违法犯罪分子有恃无恐,更容易发生伤害事件。

二是个别民警素质不高。在一线执勤民警队伍中,有一小部分的民警个人素质不高,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意识较差,在执勤执法过程中不规范、不文明、不平等,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存在“冷、硬、横、推”现象。在交通执法过程中,随意性大,工作不讲究方式方法,将自己凌驾于群众之上,久而久之,导致人民群众对交通民警的执法存在偏见。

三是执法水平不够,受到侵害时难应对。部分民警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由于缺乏实战演练,对形成的冲突局面,往往措手不及,缺乏有效的应对手段,不能有效驾驭、控制和解决问题。

四是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尚未彻底摆正。维护社会治安和热情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过去,有些公安民警注重严格管理,认为管得越多,对社会贡献越大,而往往忽视规范执法,经常事与愿违,动机与效果相背离。近年来,在强调服务时,有些民警又不敢管理,怕投诉,执法失之宽、失之软。不能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不能正确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安机关执法连续性和均衡性不强。

五是部分群众对公安工作期望值过高。部分群众认为有困难找了警察就能解决问题,而一旦个人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在频繁的警民接触过程中,极少数群众对民警形象、作风的非议形成对整个警察队伍的错误认知,对民警工作绩效的不满导致对整个公安机关公信力的怀疑。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群众用法意识不断提高,但部分群众在掌握刑法等实体法的同时,对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却知之甚少,特别是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和刑罚执行等有关法律了解不深,以致对正常的警务活动产生误解,进而产生不满和对立情绪。

三、提升公安交警公信力的几点对策

(一)以富民强区为已任,提高服务发展能力。恭城县已进入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的全面腾飞时期,作为和谐社会的保障者、建设者、促进者,公安交警将始终站在服务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平安恭城的高度,积极防范、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违法犯罪和不和谐因素给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危害。牢固树立"道路交通也是投资环境"、"公安交警工作也

是生产力"的理念,着力在简化手续、方便群众、提高效率、转变态度、办事公正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服务经济建设,操作规范、管理透明、服务高效、执法公正的公安交警管理体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实践诚信之行。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转变优化行政职能,改进创新管理方式,建设管理型、服务型公安交警。坚持解决民生问题就是最大的政治、改善民生就是最大的政绩这一理念,做任何事情都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使公安交警工作真正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思想,在管理理念上完成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责任本位的转变。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牢固树立诚信之本。全力以赴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提升公安交警在群众中的亲和力、对道路交通违法犯罪活动的震慑力。公安交警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要严格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规范执法行为、管理活动和用警行为,逐步杜绝因参与非警务活动的"乱作为"造成行为"越位"、"错位",避免在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时期因警务资源分散而在正常执法活动中"不作为",造成职责"缺位"。 把相对有限的警务资源从兑现"大包大揽"式的"有求必应"中解放出来,充分投入到履行法定职责的警务活动中,确保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有求必应",实现从"全能"警务向规范警务的转变,推进警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增强警务工作独立性、权威性。

(四)提高民警队伍素质,锻造修练诚信之德。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公安交警要认真履行好"三大历史使命",确保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公安交警的公信力,必须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诚信公安队伍。深入推进"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主题教育,牢固树立一切公安工作都要取信于民的理念,广泛开展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和岗位实践活动,引导全体民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恪守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努力做新时期诚实守信的模范,提高公安交警在人民群众的信誉。

(五)切实转变作风,努力树立诚信形象。始终把勤政为民、公

正执法、优质高效、服务群众作为公安交警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培养优良的工作作风,提升公安交警的公信力。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以正确的政绩观检验工作,以紧迫的时效观推进工作,努力急干群众所急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多干长远起作用的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察民情,知民意,讲真话,出实招,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把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统一起来,本着有什么问题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认真排查在规范执法和为民服务中存在的不足,认真排查在服务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治安环境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警务流程,让民众了解和熟悉警务规程,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破除警察执法的神秘性,消除警民隔阂,融合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诚信的形象。

(六)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化法律意识,转变执法理念,改进工作方式。从群众不满意的方面改起,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文明执勤、文明执法,既要严格公正,又要服务热情,努力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防止因方法、态度不当而引起矛盾冲突。

(七)改善一线民警执勤装备,增强民警的自我防护能力。不断改进和完善民警的防护、通讯、交通装备,增强民警的处突能力,使民警在遇有情况时能够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地减小受伤害程度。配备录音、录像设备,对发生的各类暴力抗法、袭警和妨碍民警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记录,为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留下有力证据。此外,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提高非现场执法率,减少民警与违法者之间的直接冲突。

公安责任与社会诚信心得体会

公安责任与社会诚信心得体会[材料]

公安交警事迹材料

当前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诚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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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与诚信建设综述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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