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班在校使用手机惩戒条例
一、总则:为了能够让我班每一个同学都能健康成长,并使我班真正成为无手
机班级,并使本班每位学生都能让家长放心,让学校满意,特制定以下条例。
二、对第一次被发现使用手机学生的处理意见:
1、由学生写出200字以上的保证书两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张贴在教室); 2、该同学必须参加为期一周的义务劳动(本班卫生区);
3、认真学习津市三中学生管理制度,并需要默写并背诵重大违纪条例;
4、必须接受教鞭抽打2次的处罚;
5、扣除个人操行分2分,由班主任代管手机一个月;
三、对第二次(或以上)被发现使用手机学生的处理意见:
1、通知家长到校交换意见,并由家长带回手机,并由家长担保不得再将手机交
给学生,更不得重新带回学校;
2、该同学必须当着全班同学作出公开检讨;
3、该同学必须参加为期一周的义务劳动(本班卫生区);
4、必须接受教鞭抽打5次的处罚;
5、扣除个人操行分5分,年终不得评优评先,操行评定不得评为优秀;
6、不得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学金,中央彩票公益金等优惠政策;
四、奖励措施
1、对于每次返校主动将手机交给班主任代管的同学,每主动交一次奖励个人操行分2分;期末评先评优优先考虑,期末个人操行评定直接评为良好及以上。
四、其它:
以下条例希望全班学生能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并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凡不遵守以下条例者或蓄意与老师或班干部对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课整顿并交
由学生处处理,累教不改者通知家长带回家接受教育。
1206班班委会、团支部
2013年11月23日
《手机管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