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稳定承诺书
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和
安全防范能力,自觉履行如下承诺,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后果的,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不在河流、水库、施工水塘、井边等危险水域玩水,不私自到河塘、水库洗澡,
不在危险地带逗留嬉戏。
三、不玩电、不玩火、不玩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四、不搭载三轮、摩托车以及无资质的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不抢道、不争行,不骑
快车,不爬他人车辆,骑自行车严禁带人。三人以上不允许并行,不骑摩托车及
驾驶其它机动车。
五、上学、放学路途中遵守右行规则,横过公路道口,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
路两旁玩耍、游戏或打闹。
六、认真学习防火、防触电、防地震知识,遇有地震等及其它重大自然危害时, 要
头脑冷静,随机应变,不参与抢险、救灾、灭火等危险性活动。
七、不翻越围墙、门窗、校门和各种护栏,上下楼道靠右走并不得拥挤推搡。在楼道
内要保持安静,不打闹、嬉戏。不得从廊道俯身向下张望,以免不慎从楼上掉下;
不私自进出学校不允许学生进入的区域,以免发生意外。
八、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购买吃食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及饮品。
九、无论在校、在家、在社会,注意礼貌,团结同学,不打架,不骂人;不携带管制
刀具、仿真枪支等凶器,不玩耍擦炮、甩炮等;发现有打架斗殴迹象及时报告。
十、要注意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早晨、中午到校时间不得过早,中午、下午放学后,
要按时回家,结伴而行,不在中途逗留,双休日不经班主任批准,不得以任何理
由到学校学习、玩耍、打闹等。
十一、上课期间,不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书面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
可出门,并在门卫处登记。
十二、有身体异常等情况如实及时告知老师和学校,便于老师、学校给予必要的注意。
年级 班承诺人签字(学生):
班主任签字:家长签字:
谭家镇中心小学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