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1)班纪律公约
1、每天早上7点钟进教室,迟到、早退、违反课堂纪律者放学后参加半小时的思想政治学习。
2、严格遵守请假制度,病假者必须于当天早上7点50分前主动打电话给班主任,事后补上书面请假条,事假者必须由家长亲自提前请假,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
3、严禁在教室内吃东西,违反者罚扫卫生一次;
4、上课自觉守纪,认真听讲,积极动脑,及时做好笔记,不讲话,不睡觉,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违反者被点名批评者将诫勉谈话;
5、自修课准时进教室,自修课期间不随意走动,不随意讲话,不看课外书报纸,未经允许不得离开教室。
6、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诚实地参加每一次考试,不作弊,不弄虚作假,不骗人骗已。
7、仪容仪表具体要求:
(1).严禁染发、烫发、理怪发、染指甲,化妆,佩戴饰物(手链、项链、戒指、护身符等);
(2).男生不留长发,前面不超过眉毛,两边不超过耳朵,不理碎发,女生不理碎发,不披发;(3).衣着整洁,穿戴整齐, 严禁在学校里穿拖鞋(包括球鞋式拖鞋),女生不穿高跟鞋、绣花鞋,体育课要按要求穿运动鞋;
南客学校八年级(1)班2014-3-8
《班级纪律约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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