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篮
球场地申请制度
(2010年9月制订)
为规范我院篮球场地的使用,最大限度的利用场地资源,为提供同学们更好的场地运动锻炼。现制订我院篮球场地的借用方法和规章制度。请各系,各组织遵守本规章。
第一条学院篮球场编号分为: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其中8号、9号为足球场跑道旁的篮球场),新场A、B、C、D、E、F场。
第二条 学校的篮球场为学校资产,用于日常的教学与学生运动,如需他用,需向学院学生会申请,经批准方可使用。
第三条 申请使用的时间段为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4点至6点以及晚上8点至10点。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学院学生会体育部说明。
第四条 申请用场地进行体育活动,一般是篮球比赛,提前两天或以上,直接向学院学生会体育部领取场地使用申请单,并填写好有关资料。
第五条 借用场地进行大型活动,提前两天或以上,上交正式的申请书(A4纸打印版)。申请书中需写明的内容包括使用时间、用途、场地、联系方式、申请机构等信息。申请书需由申请者负责的老师签名同意,上交学院学生会体育部,经批准后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学院学生会体育部留底,一份由申请者保留。
第六条如已申请的时间出现学院或其它上级部门需用场地,以及学院学生会认定是特殊情况以致场地不能使用的情况,学院学生会及时通知申请者,申请者需重新申请。
第七条 申请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场地有破损或其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院学生会体育部提前更换场地。
第八条 申请人必须保护好场地、设施完整,恶意损毁场地、设施或明知活动会损毁场地、设施,由申请人负责维修赔偿。
第九条 申请人必须保证活动结束后的场地卫生清洁工作。
第十条 本制度归学院学生会体育部解释,自出台日实施。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学生会
2010年9月6日
《体育部篮球场地申请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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