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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工评审

发布时间:2020-03-04 01:03:4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苏州市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 助理工程师标准基本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有独立解决本专业一般技术问题的实践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技术员标准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能力,能协助解决本专业一般技术问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全市工业、建设、环保、交通、水利等行业从事工程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生产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设备管理、安装维修、环境监测、建设、规划、勘察、施工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第四条 政治、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延迟3年以上申报。

第五条 学历、资历要求

(一)获得相关专业的以下学历,经考核称职(合格),可认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1.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

2.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

(二)中专毕业或取得职称部门认可的本专业大专专业证书,受聘技术员职务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三)大专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经考核称职(合格),可认定技术员职称;

(四)取得职称部门认可的本专业中专或以上专业证书,可申报评审技术员职称。

第六条 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期间,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或《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 工作报告(专业总结)要求申报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称评审,须提供一篇以上与本人工作经历相关的,能反映申报者的业绩、能力、水平的工作报告或专业总结。

第八条 破格申报助理工程师条件不具备第五条中规定的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任技术员期间,在技术工作上做出了一定贡献,有一定工作业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一)不具备规定的学历,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或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受聘技术员职务5年以上;

(二)县(局)级科技进步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参加职称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受聘技术员职务5年以上;破格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必须为称职(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

第九条 破格评审助理工程师条件破格晋升助理工程师职称,在符合第八条申报条件的前提下,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县(局)级科技进步奖(或相应奖项)获奖项目的获奖者(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得县(局)级以上批准的先进工作者或其它相应奖励者;

(三)作为主要组织者,在单位技术改造、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中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经业务主管部门认定;

(四)经县(局)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群众公认的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成绩突出者。

第十条 破格申报技术员条件不具备第五条中规定的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5年,做出了一定贡献,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评审技术员职称:

(一)获得县(局)级以上批准的先进工作者或其它相应奖励者;

(二)经县(局)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群众公认的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成绩突出者;

(三)参加职称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破格申报技术员职称,近三年以来的年度考核必须为称职(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第十一条 本条件由市职称办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条件自批准之日起试行。

附录:申报人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按有关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下同),一式三份。一张近期免冠彩色1寸相片(资格证书备用)。

2 “苏州市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5份。以下是对照“条件”要求应提交的材料:

3 对照条件第三条,将申报的专业准确地填在“申报表”相应栏目上(在申报职称名称前冠以专业名称)。

4 对照条件第四条,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内相应的空白栏处。

5 对照第五条,必须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任职的聘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6 对照第六条,提交任现职期间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或证书(原件)

7 对照第七条,提交符合规定的工作报告或专业总结。

8 对照第

八、

九、十条,提交破格申报评审的材料,并按规定填写破格推荐表、破格答辩表。以上提交的材料须按职称办要求进行整理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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