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条股东的权利各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各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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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条股东的权利各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