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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委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17:04: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江苏省经贸委职称工作办公室 苏经贸职称办发„2006‟4号

关于组织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职称办、省有关单位职称办(人事处):

根据省职称办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定于2006年10月分别召开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会议和认定会议。另外,今年经济专业高级资格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和申报范围等原则上仍按《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人员按照《关于在业绩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试行)》(苏职称[2005]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2006年9月15日为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和认定材料的截止日期。请各单位抓紧布置,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推荐、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

(二)职称申报材料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各市申报人员将

— 1 — 本人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各市人事、经贸部门初审后,登录江苏省经贸委职称申报系统录入个人申报资料。省直单位申报人员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省经贸委职称办初审后,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录入个人申报资料。

(三)各市经贸委在网上进行材料的审核和提交工作,对网上材料的审核应坚持“清晰明辨、准确无误”的原则,不合乎要求的,应请申报人员重新扫描录入。在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将本市的委托评审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及委托认定函、《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表》等书面材料报送省经贸委。

(四)申报人员提交的书面材料应翔实、齐全、工整,表格填写清楚,需加盖印章、有关人员签字的栏目及文件复印件须按规定加盖印章、审核人签字;所报材料须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

(五)申报评审和认定人员的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规定及省职称办有关评审费精神执行。

(六)省经贸委职称申报系统将于2006年7月24日正式开通。届时可登录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www.daodoc.com),进入职称申报系统,查询、阅览和下载相关政策性文件及表格,或者申报录入个人信息资料。

联系人:石晓鹏,联系电话:025-83392302 特此通知。

附:

1、申报评审材料袋封面;

— 2 —

2、申报认定材料袋封面;

3、《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资格须提交的材料目录》;

4、《申报认定高级经济师资格须提交的材料目录》。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 3 —

抄报:省职称办抄送:各市职称办

编号:

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

材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工作单位:

申报人联系电话:

料 — 4 —

编号:

申报认定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

材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工作单位:

申报人联系电话:

料 — 5 —

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资格须提交的材料目录

1、省主管部门或市职称办委托评审函(归口部门提供);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2004年省职称办制)3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中级职称证书、任职聘书复印件;

5、职称计算机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或免试证明;

6、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7、奖励证书、证明;

8、业绩成果证明复印件(如重点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进展情况报告书、项目建设及绩效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奖励证书、主管部门证明等);

9、市级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市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及研究报告或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经济评估报告1篇(前3名)、或论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任期业务总结;

10、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11、其它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 6 — 申报认定高级经济师资格须提交的材料目录

1、材料清单1份(贴在申报材料袋上);

2、《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表》一式3份;

3、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申报认定高级经济师资格情况简介表一式15份(勿需装订);

4、免冠大一寸证件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放入信封);

5、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含单位简要情况、本人简要情况、管理理念和经验、所取得的业绩和所获奖励、企业发展重大或突出案例经过及本人所起作用、心得等);

6、企业任职的相关证明材料(副总经理以上职级的年限计算应以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时间为准,可累计。);

7、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8、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9、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10、上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苏北地区3000万元以上)盈利企业;或近3年平均年缴税在500万元以上(苏北地区300万元以上)盈利企业;或近3年扭亏增盈,累计净利润在300万元以上盈利企业;或近2年内本企业销售收入进入全市本行业(大类)前3名的盈利企业等相关证明材料;

11、企业所获名牌、或商标证明材料、或近5年内所获省(部)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等集体荣誉称号证明材料(限董事长、总经理

— 7 — 申报使用);或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期间,企业所获专利及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或近5年所获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优秀工程等奖项证明材料;或近5年内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奖项证明材料;或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入选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或县(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企业家证明材料。(从中选择至少1项证明材料,多者不限。)

12、工商营业执照附本复印件;

13、本单位制定实施的规章制度;

14、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15、其它证明材料。

上述5-12项材料需按照次序装订成册,与2-4项及其它证明材料一起装入同一个申报袋内。

— 8 —

省创申报(通知)

省高新产业重大项目申报通知

省科技项目申报通知

省经委财政厅转发关于申报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

省市级规划课题申报通知

省基金申报

关于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省申报新增、调整专业的通知

关于申报省市县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申报通知

省经委申报通知
《省经委申报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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