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丰小学学生劳动实践活动安全责任制度
一、学生的劳动实践活动时间,必须由学校统一安排,任何个人和班级无权擅自决定。
二、学校各部门应各负其责,提前安排好学生劳动、实践活动的具体事宜,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劳动和实践活动的班级应安排责任人,确保学生的安全。
四、班主任或科学教师应在劳动实践活动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出纪律、安全要求,做好思想动员工作。
五、在劳动与实践活动过程中,学校和班主任进行密切配合,交流信息,共同搞好学生劳动与实践活动的安全工作。
六、劳动与实践活动结束后,学校、班级应做好小结,对活动过程及成果作好记录,并进行及时评价反馈。
萍乡市开发区光丰小学
《光丰小学学生劳动实践活动安全责任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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