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处理办法
1.登《中国税务报》挂失;
2.填写《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该表可在国税局门户网站下载打印《下载打印路径:登录网址“”-》 “服务区”的“表格下载/范本”-》“ 发票外部管理 ”-》“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需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并将登报内容剪贴在该表,至国税局接受处罚;
3.带齐以下资料至办税服务厅开具《已报税证明单》
需提供以下6项资料:
(1)丢失的发票存根联原件
(2)丢失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并重新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
(3)丢失的发票所对应的所属期申报表及相关附表资料原件
(4)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
(5)填写《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该《证明单》可在国税局门户网站下载打印《下载打印路径:登录网址“”-》 “服务区”的“表格下载/范本” -》“ 发票外部管理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需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6)丢失的发票的《税务处罚决定书》及缴纳罚款凭证
4.需由销货方至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丢失发票处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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