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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歌曲大赛策划书()

发布时间:2020-03-02 13:30: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1年度长安大学第四届

“炫彩外语,艺术人声”

外文歌曲大赛

策划单位: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

团委学生会

时间:2011年3月12日

一、活动名称

长安大学第四届“炫彩外语,艺术人声”外文歌曲大赛

二、活动背景

美丽而又富有诗意的季节,充满着活力与激情的大学生们在如画的渭水校区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歌曲艺术一直是当代大学生课余生活中的一大重要组成部分,外文歌曲更是凸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学生与世界接轨的重要标志。当下各种流行元素充斥着校园的生活,也充斥着学生的神经细胞,唱歌、跳舞已经成为时下年轻人的最爱.而随着超男超女、好男儿、我型我秀等一系列选秀活动的出现,更是加速了大学生对歌舞的热爱\"我闪耀我可以,唱出我自己 ”已成为时下大学生最流行的口号.而同时为促进我校文体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外国语学院特值此季,秉承综合性高校综合发展的宗旨,伴随繁荣文化的旋律,举办富有本院特色的“炫彩外语,艺术人声”第四届外文歌曲大赛。

三、活动目的

“炫彩外语,艺术人声”第四届外文歌曲大赛旨在发展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发掘外语歌曲演唱人才,以丰富多彩的形势点亮外国文化学习,给热爱外国音乐的大学生创造一个展示自我的空间,并且能在参与比赛的过程中获取更多的知识、有更新更好的收获。我院自去年成功举办第一届外文歌曲大赛后,反响热烈,不仅为激情飞跃、勇于展示自我的年轻人搭建了一个五彩缤纷的舞台,更是成为了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学院一年一度的盛事!在外语歌唱中学习外语,在学习外语中挖掘快乐,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学习外语,灵活运用外语,寓教于乐,玩乐结合,无时无刻不再提高,时时刻刻展现风采!

四、活动时间

2011年4月20日到5月20日

五、活动地点

朝晖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多功能厅,一楼大礼堂

六、参与对象

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全体师生

七、活动承办单位

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

八、活动宣传工作

1、书面通知:向各学院学生会文艺部派发第四届“炫彩外语,艺术人声”外文歌曲大赛的通知,各学院选派代表参加比赛。

2、广播:4月20日-4月30日每日中午12点和晚上六点波段循环广播为本次大赛做好前期宣传;

3、海报:15张彩色海报张贴与15幢公寓楼下宣传栏出,2张海报张贴于食堂西侧宣传栏处。

4、横幅:东,西区各1条,共2条。(5月15日前完成)

5、展板:前期宣传板,东、西区各一块,尽力使各学院通力合作,为本次活动友情赠送宣传展板。(5月15日前完成)

6、网站:于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网页上进行相关动态的实时报道。

九、活动内容(暨大赛流程)

1、报名方式:

各参赛选手须填写报名表,领表方式: (1)在各院(系)学生办公室领取报名表,由各个学院(系)统一整理汇总,并于4月30日19:00—21:00将报名表、学院推荐表及汇总表送至7号楼外语学院一层中段外国语学院活动室,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408476133@qq.com

(2)在先锋家园网站活动预告栏点击《关于举办长安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艺术节之“炫彩外语,艺术人声”外文歌曲大赛的通知》下载报名表,填好后请在4月30日之前交至外国语学院活动室(7号楼),届时上交初赛曲目伴奏,如需清唱,请直接联系工作人员,演唱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

(3)各学院可推荐一名优秀选手,填写学院推荐表,该选手可直接进入复赛。

2、初赛

初赛时间:2011年5月12日19:00时

初赛地点:朝晖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多功能厅

初赛程序:(1)所有参赛选手5月11日18:30在七号楼一楼中段外语学院活动室集合,首先抽签决定初赛当日的出场顺序;然后上交初赛时所要演唱曲目的伴奏。

(2)5月12日18:30要求所有参赛选手入场签到,并在候赛区休息准备比赛,期间可以向工作人员申请检查自己的伴奏音乐是否完好。

(3)邀请我校曾获历届音乐类比赛大奖的选手以及往届渭水之星,校园之春获奖者担任初赛评委。所有评委与5月12日18:50分前入场就坐。

(4)参赛选手按5月11日抽取的顺序出场,(不到场者以及在主持人示意其出场三次以后仍未出现者视为弃权)每个选手演唱自己准备好的曲目,副歌部分只唱一次。

(5)每位选手演唱完毕后评委打分,打分完毕后交由现场计分工作人员统计出最终得分。每3位选手演唱完毕后由主持人公布一次分数。

(6)所有选手演唱完毕后由工作人员统计出成绩,前12名选手晋级决赛,并由主持人当场宣布所有进入决赛选手的名单。

3、决赛

决赛时间:2011年5月20日19:00

决赛地点:朝晖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礼堂

决赛程序:(1)所有获得决赛资格的选手于5月19日前将决赛伴奏带上交至外语学院活动室;

(2)所有获得决赛资格的选手与5月19日18:30在朝晖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集合签到,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弃权;

(3)5月20日18:30要求所有参赛选手入场签到,并在候赛区休息准备比赛,期间可以向工作人员申请检查自己的伴奏音乐是否完好。

(4)邀请我校资深声乐教师以及外籍教师,担任决赛评委。所有评委与5月20日18:50分入场就座。

(5)每位选手演唱完毕后评委点评并打分,打分完毕后交由现场计分工作人员统计出最终得分。每2位选手演唱完毕后由主持人公布一次分数。

(6)所有选手演唱完毕后由工作人员统计出成绩,按照比分从高到底排列,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进入决赛但未获特等奖以及一,二,三等奖的所有选手)。

(7)邀请我院外籍教师以及学校资深音乐老师对本次大赛进行点评。

(8)分别邀请评委给每位获奖选手颁奖并摄影留

念。

(9)决赛晚会流程

十、活动经费预算

1、前期宣传费用:

横幅:50元*2=100元

海报:12元*20=240元

2、通知报名表等资料打印费:50元

3、赛场台卡费: 2元*4=8元

4、评委饮用水

初赛:6元

决赛:10元

5、晚会服装租借费用:20元*5=100元

6、舞台布置费用:200元

7、评委邀请费: 100元*4位=400元

8、大赛奖品设置费:

一等奖1名:价值100元奖品

二等奖2名:价值60元奖品(60*2=120元)

三等奖3名:价值50元奖品(50*3=150元)

单项奖6名:价值10元奖品(10*6=60元)

总计:1544元

十一、大赛工作人员安排

1、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文体部负责本次活动的策划和组织以及收集各学院报名工作;

2、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宣传部负责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

3、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生活部负责购买大赛奖品以及大赛过程中宣传所需用品等;

4、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实践部负责活动外联工作,包括:拉取赞助,邀请评委,与各学院协商赞助展板等;

5、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礼仪队负责大赛期间的礼仪接待工作;

6、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及新闻网络部负责活动当天的摄影摄像工作。

7、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学术部负责活动当天计分统分工作。

十二、大赛后期尾牙工作

1、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生活部,宣传部成员负责大赛后清理场地工作;

2、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新闻网络部负责收集整理大赛信息并撰写成稿发布到我院及校团委网站上;

3、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文体部负责总结本次大赛,并上交书面报告,存入本部门档案以备下届成员借鉴学习;

4、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实践部负责活动后期的活动反馈工作。

十三、附录

大赛赞助商权利与义务

1、在为本次大赛提供约定的赞助费用或物资后,赞助方享有以下权利:

(1)赞助方有按照已签署的协议条款规定要求活动承办方给予赞助方相关宣传的权利;

(2)赞助方在提供大赛全部经费后可享有本次活动冠名权; (3)赞助方享有亲临大赛决赛现场担任大赛特邀嘉宾并致辞的权利; (4)赞助方有监督活动承办方是否自觉履行合作协议书中规定事项的权利;如果甲方无故不履行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赞助费;

(5).对于合作协议书以外甲方未提及的事项,乙方有拒绝履行的权利; (6).对于甲方提出的合作事项中,有违法犯罪的,乙方有拒绝履行的权利; 2.赞助方的义务

(1).按照合约协议书目的,乙方有提供给甲方活动所需以及协议书上约定好价值的人民币/物资的义务;

(2).乙方有为甲方保守相关活动机密的义务。

附件五

关于举办长安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艺术节之“炫彩外语,艺术人

声”外文歌曲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为了丰富我校大学生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氛围,给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由校团委主办,外国语学院承办我校第十一届大学生艺术节外文歌曲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方式:

1.参赛对象: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全体在校学生 2.报名方式:

1)向各学院发放通知及报名表,各学院组织同学参加。报名表填写完毕后,由负责人将其于4月30日晚7:00——9:00统一交到7号楼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2)网上报名。在先锋家园网站的相关栏目中下载报名表,填好后于2011年4月30日晚10:00前发到408476133@qq.com报名成功后将收到我们的回函。

3)各院可推荐一人参赛,所推荐人员可直接晋级复赛。 3.参赛程序:比赛分初赛、决赛三个阶段。 4.具体比赛安排:

初赛:2011年5月12日 决赛:2011年5月20日

5.参赛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培训室,三楼多功能厅。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主题贴合本次大赛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活力与健康。

2.参赛作品时长控制在2分钟30秒以内。 3.参赛团队中人数不限。

4.参赛选手必须具备一定的音乐素质、衣着得体、台风自然、举止文明。 5.参赛唱法、歌曲自定,参赛选手自带伴奏带。

三、评分标准:

1.评分标准:

1)仪表整齐,仪态得体,举止文明(10分) 2)歌唱技巧(70分) 3)舞台表现力(20分)

2.评委组成:初赛评委由大艺团团长、文艺部部长以及历届渭水之星以及校园之春比赛中获奖选手、各院系团委学生会主席及文艺骨干;决赛评委则由我院团委老师邀请的专业老师担任。

四、注意事项:

1.比赛过程中选手的化妆、服装及道具自行解决,如有场地特殊道具等需要,请在报名表的备注一栏中注明,协商后由承办方与参赛者共同准备。

2.每次比赛前将抽签决定队伍出场顺序。 3.如仍有不清楚之处,可与有相关负责人联系。 负责人:顾婷婷15829716323

五、奖项设置:

比赛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由校团委颁发证书。望同学们踊跃参加,积极配合。

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团委所有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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