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设计要点
一、建筑设计依据:
1、《中小学校建筑规范》和有关建筑资料集
2、《建筑防火规范》GB50016-2009;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4、《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
5、《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
6、《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01;
7、《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
二、普通教室常规尺寸(供参考):
进深x开间:6.6x8.4=(55.44) 6.6x9.3=(61.38) 6.9x8.4=(57.96) 7.2x8.4=(60.48)
7.2x9.0=(63.80) 7.2x9.3=(66.96) 8.1x7.2=(58.32) 8.1x8.1=(65.61)
8.1x8.4=(68.04)
8.4x8.4=(70.56)
8.4x8.7=(73.08)
三、实验室布置注意事项:(详见中小学校建筑规范和有关资料集)
1)化学试验室:宜设置在一层,其窗不宜为西向或西南向布置 2)物理试验室:光学实验室宜设遮光通风窗及暗室
3)生物实验室:其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实验室的向阳面宜设置室外阳台和宽度不小于350mm的室内窗台。
四、楼梯:(详见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1、楼梯的数量、位置、宽度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至少设两个疏散楼梯;
2、梯段宽度:每股人流宽为0.55+0.15=0.7m,两股人流1.4m。
3、平台宽不应小于梯段净宽。
4、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
5、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注: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线以外0.30m范围内)量至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垂直高度。)
6、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
7、大中学教学楼踏步最小宽度0.28m,最大高度0.16m;
8、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五、走廊:
1、内走廊净宽≥2100mm,(2400~2700),当走廊长度大于40m时可为
3000mm
六、室外台阶及坡道:
1、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并不宜小于0.10m,踏步应防滑。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当高差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置;
2、室外坡度不宜大于1:10;
七、防火要求:(详见建筑防火规范)
1、安全出口数量: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 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详见建筑防火规范有关章节)
2、疏散距离: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m)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 耐火等级
一、二级) 学校:
35m
其他民用建筑:
40m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 耐火等级
一、二级)学校: 20m
其他民用建筑: 22m
3、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900mm, 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0mm
4、走道不超过20m至少应有一端采光口,20m~40m两端有采光口;
八、厕所、盥洗室、浴室
1、标高略低于走道标高;
2、厕所应开前室并有遮挡措施;
3、厕所等的窗地比不小于110;
4、厕所离最远工作点50m。
九、屋面
1、卷材防水屋面最小坡度1:50;
2、高度10m以上的建筑物设上人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