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中学关于确定发展对象的公示
根据我校党员发展公示制的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党总支研究,拟确定 等11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特在全校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大家意见。
凡对上述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同志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七天内以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将意见反映到学校党总支。
电话:
邮箱: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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