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科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 作 安 排
一、2013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服务乡镇
1、春节前后,争取省建设厅改水、规划、抗震加固、乡镇维护建设等资金93.8万元,均通过转移支付形式下达各乡镇。
2、完成搭建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融资平台。《景德镇市加快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市政府批示并颁布实施,全市16个乡镇共33个项目为第一批融资建设项目。
3、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各项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省厅完成各项申报、统计工作。
(二)申报工作
1、全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申报:浮梁县江村乡严台村获得全国历史文化名村称号。另外,组织浮梁县沧溪村参加全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申报工作;
2、江西省人居环境奖:浮梁县蛟潭镇吴家村荣获江西省人居环境奖。浮梁县湘湖镇、黄坛乡申报09年“江西人居环境(范例奖)”,其村庄整治项目材料已呈报至省厅。
3、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组织了瑶里镇和洪岩镇参与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申报,待批。
4、全省特色农房设计奖:组织开展了全省特色农房设计奖申报工作,送达三套设计图集,待省专家组评审。
(二)灾后重建
选择浮梁县为全省7个县(市)灾后重建示范点,纳入全省扶助名录。
(三)强化管理
1、《景德镇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2009[景府办]02号)经市政府50次常务会议通过并颁布。召开了全市村建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市政府2号文件作出具体安排。
2、实施了全市乡镇规划和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督察,及时总结了浮梁县乡镇村建工作管理经验,并在全市农村中推广经验。
3、开办了一期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培训班。
4、全市36个乡镇全面完成了农村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任务,使我市成为全省率先完成工作目标的地市,受到省建设厅和市政府有关领导的好评。
5、全面启动了自然村规划编制工作。至年底全市2000个村庄要完成规划编制率达60%的目标。
二、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
1、全面实施好第一批小城镇建设融资项目,并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2、配合省建设厅做好为县(市、区)农村垃圾处理示范建设工作;
3、组织县(市、区)开展申报全省人居环境奖的调查摸底工作,选择3-4家申报,并对已申报的项目进行跟踪督察;
4、完成国家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申报工作;
5、开展农村建设市场、建设规划、“三证一书”专项执法督察活动,联合市建设市场督察站就执法情况在建设网上公布;
6、继续开展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
三、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
1、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就昌江区建设局管理职能不明问题,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初步明确了其职能范围,责成区建设局已拟定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待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2、自然村规划编制举步维艰,主要由于村组织经费困难所至。依据《城乡规划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若干意见》,均明确要把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此,建议市政府每年作出财政计划,对乡镇村总规编制和修编给予一定补助。
3、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后继管理难以保障。36个乡镇在资金拮据的情况下,顾大局,识大体,限期完成了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任务,但后续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理、垃圾处理场的管理均要长期投入大量资金。为此,建议市、县(市、区)政府能否给予财力支持,纳入年度财政计划。
4、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各县市区应全面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我市该项工作还比较滞后。
5、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知识培训。针对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素质不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乡镇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和规划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的实际,要按照不同层次,分期分批地搞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知识培训,建立和形成规划建设管理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