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前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加强汛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制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汛前防汛防风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深建质安
[2014]26号)”。施工单位于2014年4月1日~5日对本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汛前自查自纠,检查结果如下:
1、公司与项目部已成立防汛组织机构,防汛安全责任制,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已落实;已建立值班、信息接收、险情报送制度等;
2、对施工现场开展了防汛防风自查,重点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施工围挡等进行检查,对破损的临时设施及时的进行加固与换新;
3、对临时工棚,围挡已进行了加固;
4、对外脚手架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涉及结构稳定的关键设施,确保设施的稳定和安全使用;
5、全面加强了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人员和设备、设施的安全;严禁在暴雨、强风天气下攀登、悬空、拆装等类型的高处作业。
6、对高边坡进行定时检查,并每次记录存档;
7、合理安排了汛期施工作业时间,落实带班制度;
8、临时施工用电,机械设施等按时进行检查、保养。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宝丰苑地质灾害治理及基坑支护工程项目部2014年3月28日
《汛前安全检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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