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书
本人委托 同志前往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 号 汽车的 业务,本人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及承担法律责任,本委托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
委 托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车管所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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