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山镇中心小学“迎国庆”诗歌朗诵比赛
活动方案
为庆祝祖国64岁生日,陶冶学生艺术情操,提升学生诗歌朗诵水平及语文素养,营造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将在国庆节到来之际开展以“爱国、爱校、爱家”为主题的诗歌朗诵比赛活动,为使活动有序高质地进行,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内容和形式
1、内容要以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家乡、热爱校园、热爱生活的诗歌或散文诗,倡导结合实际的创作。
2、形式可多样,可以是独诵、双人朗诵或小组朗诵、集体朗诵,可适当配音乐和表演形式尽量多样化,但要突出朗诵,朗诵可脱稿也可看稿,倡导脱稿朗诵,脱稿的将进行适当的加分。每个节目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活动的有关事项如下:
1、参加对象:三至六年级学生。
2、程序:9月23日始选体裁、内容和形式,选定朗诵人员并组织排练;9月25日把参赛节目表按年级报政教处,德育处将组织抽签,确定比赛出场顺序。9月26日下午正式比赛。比赛结束后,将朗诵的作品交至政教处存档。
3、比赛时间:2013年9月26日下午1:40—4:10
4、比赛地点:操场
5、会场秩序:各班班主任执勤学生
6、主持:
7、音效、摄像:王兴富张恒国
8、评委:徐勤艳孟凡敬刘秀高妍曹兴菊
宋振强朱丽娟宋振宇江蒙蒙付信学
9、评分办法:本次演讲比赛中采用10分制进行评判,要求正确的思想内容和完美的表达形式相统一。每个节目表演完毕后,评委当场进行分析评分,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
13、奖项设置: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6名。分别给该班加3分、2.5分、2分。其他参赛班级各加1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按时参加开会、抽签、比赛。
2、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倡导脱稿朗诵,并富有感情色彩及丰富的肢体语言。
3、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3—5分钟内,如果超时或不足,评委将适当扣分。
4、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中途不变更顺序,比赛需紧凑进行,选手上场迟到1分钟视为弃权。
5、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在比赛过程中,若有疑义,由评委会裁定。
6、全体学生要遵守会场纪律,做文明观众,对每一位选手的比赛都给予热烈的掌声鼓励,没有班主任准许不得提前退场或中途走动。
7、请各班按比赛要求,积极准备,赛出风格,赛出成绩。
磨山镇中心小学政教处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