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卫生管理,促进学校“两个文明”建设,为我校创造一个整洁、秩序井然的良好学习、工作环境,特制定清洁工职责。
一、清洁工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
2、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劣迹。
3、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工作积极热情主动,保证完
4、爱护设备和劳动工具,节约能源和原材料。
5、认真执行具体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二、工作区域
1、过道、楼梯及扶手,楼道内门窗、玻璃及设施。
2、卫生间内所有设施。
3、餐厅地面。
三、卫生与安全要求
1、值勤时间:上午:下午:
2、清洁工必须在值勤时间内把自己负责的走廊、连廊、楼梯、功能室及厕所全面清洁一次,做到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无灰尘;楼梯、门窗要做到窗明干净。
3、垃圾桶,要坚持每天刷洗,做到干净、卫生,垃圾道口四周做到无杂物。
4、卫生间:门、窗要擦干净、台盆前要擦干净、做到大小便入池,手纸入筐,水池内剩饭菜等要及时清扫,无异味、地面保持干净、墙壁保持干净。
5、冲水阀、水龙头有漏水、电源等要及时报修。
6、保管好各类工具、劳保用品及各类耗材。
7、服从主管领导,遵守劳动纪律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清洁工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使用电炉子和乱接电线。
2、严禁将工作中拾到的破烂堆积。
3、严禁搞无原则纠纷。
4、清洁工要严格做到上午8:30以前把卫生区域打扫干净,下午值勤时间再清扫一交。
5、严禁在值勤时私自离校,做到有事请假,得到准许后方可离校。
6、严禁在上班期间进入办公室闲谈或干私活。
五、奖惩
1、责任和工资挂钩,视工作表现发给工资,每天接受学校卫生检查;每月由政教处按照考核制度等级发给浮动工资100元。
2、出现事故,要追究责任并处以经济处罚。
3、清洁工责任心不强,不听从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甲方有权立即辞退。
4、清洁工如提出辞职,须提前通知甲方,待新人员上岗后方可离去。
人员名单及任务分配:
1、教学楼卫生清扫(走廊及楼梯)
2、宿舍楼(走廊及厕所)及水冲厕所卫生清扫
3、
餐厅卫生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