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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拟稿纸无锡市农业机械局

发布时间:2020-03-03 07:13: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无锡市农业机械局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农机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农机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无锡市农业机械局为市农业委员会管理的事业机构,经市政府授权管理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编制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机化政策制度、作业服务规范和重大技术措施;负责全市农机化发展的预测和统计工作;提供农机化信息服务。

(二)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负责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核发牌证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农机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农机政策性保险、报废更新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农机产品推广许可备案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机和农机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参与全市农业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试验和区域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化项目库建设和项目计划的编报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有关农机产品信贷、税收和财政补 2 贴政策;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经营活动,协调和指导农机有组织的跨区作业。

(四)负责全市农机供销与维修行业的宏观管理。负责全市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和维修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及其配件供销市场的监督检查;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农机产品、商品质量事故。

(五)负责农机用油的管理工作。负责农机用油需求预测、市场监督协调工作;参与农业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抗灾救灾农用机具用油计划的申报、分配、监督工作,负责农用机具的调度工作。

(六)负责农机科技和经济交流合作工作。参与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生物农业工程;负责全市农机化科研推广工作,参与生物农业技术、装备的科研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农机行业利用外资重大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引进农机装备和农机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负责农机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农机人才队伍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农机化技术教育培训和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职称评聘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市农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市农业机械局下设5个内设机构,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管 3 理事业单位和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农机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和科技质量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为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均为财务非独立核算,与局机关实行统收统支。

局人员编制合计数为46名,其中,农机局编制24名(含工勤人员3名),监理所事业编制14名,推广站事业编制8名(含工勤人员1名)。截止至2015年12月底,局机关在职人员25名,其中在编人员23名,长聘人员2名;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在职人员为13名,其中长聘人员1名;市农机推广站在职人员6名。全局退休人员13名,其中局机关6名,监理所2名,推广站5名。

局车辆编制合计数为9辆,其中农机局4辆,监理所4辆,推广站1辆。实际拥有数与编制数一致。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全市农机部门重点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认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品目管理、自主购机、乡镇受理、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列入补贴品目机具敞开补贴”的操作方式,较好地调动了各地的购机积极性。全市共投入农机化资金1.45亿元,其 4 中争取省级以上购置补贴资金2320万元,带动农民直接投入5262万元;补贴购置农机具3014台套,受益农户2031户。落实政策性农机保险,全市2144台农田作业拖拉机、1741台上道路行驶拖拉机、780台联合收割机和4614名司乘人员参加了保险,投保金额达258万元,财政补贴181万元。完善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补贴政策,加大了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奖代补力度,实施做大做强项目2个,对锡羊、中东两家农机合作社补贴总额达90万元;强化了市区农机合作社的机插秧作业和农机维修网点发展扶持,投入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5万元;探索扶持了5家公益性、经营性融合发展的合作社试点单位,补贴总额80万元。提高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标准,市、区(县)两级财政累计投入549万元,其中江阴、新区分别落实专项300万元、45万元,在省补基础上进行加补。

二是全面加快高新机具推广应用。全市农机部门以高效设施园艺、设施畜牧和设施渔业机械化发展为主攻方向,以项目实施为抓手,加大主要生产环节的机具生产示范与推广应用。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发展氛围。按照省局的要求,在江阴成功承办了全省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现场会,32家企业、110多台套机具参展,观摩人数超过1500人次。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在江阴华士,惠山玉祁、阳山等地组织开展蔬菜机械、农用无人植保直升机、水产养殖机械等系列新机具巡展会。另 5 一方面,以项目实施为重点,抓好新型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全年共立项市级高效农业机械化项目6个、先进适用农机引进试验示范项目7个,累计投入290万元;省农机三新工程项目4个,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25万。引进气吹式侧深施肥水稻插秧机、蔬菜移植机、农用无人植保农药喷洒直升机等进行试验示范,探索铁皮石斛、甘蓝、枇杷等大棚智能化生产模式,建立阳山特种水产种苗场、马山养鸡场、宜兴伟亚生猪养殖场的网络化生产控制系统,实现种养殖的实时监测与智能控制。

三是全面加强农机管理服务。积极开展“农机优质服务月”活动,夏秋大忙期间组织“送技、送货”双下乡,提供维修、零配件供应、信息等服务。加强与中石化公司沟通协调,开展“三优一免”便民服务活动,开辟农机加油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农忙期间机具用油保供,全市“双优卡”用户超过8300个。加强农机人员教育培训,完成职业技能鉴定获证奖补24期,770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鉴定,全年培训各类农机人员10060人次。组织各培训基地、农机学校的骨干赴南京农业大学,开展为期10天的理论实践培训,进一步提高师资队伍的教育水平。以“平安农机通”为载体,为服务组织和广大农机手及时、准确地提供作业市场、农忙天气、技术指导等信息服务,全市“平安农机通”在网数1.06万户,实现了目标用户群体全部入网。

6 四是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广泛宣传《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提升农机监理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加强队伍建设,严格实行监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深入生产一线,加强隐患排查,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59次,检查农机具2568台套,排查一般安全隐患428个,整改率达100%。全市共发生农机道路事故30起,死亡8人;道路外亡人事故4起,死亡4人,道路外农机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控制在省控指标以内。

五是全面加强系统自身建设。按照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法制宣传学习,举办新《行政诉讼法》培训班、依法治国讲座、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讲座等,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编制部门责任事项清单和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并予以公布,全年行政权力网上办理事项1396件,其中行政许可1025件、行政服务371件、行政处罚77件。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7 第三部分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农机部门2015年度收入与支出均为1099.6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3.84万元,增长12.6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长87.43万元,项目支出增长36.41万元。

(一)收入总计1099.6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1.财政拨款收入1099.61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25.49万元,增长12.8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与项目经费均有所增长。

(二)支出总计1099.61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的补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49.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单位承担部分。与上年相比增加12.73万元,增长34.74%。主要原因是2014年财政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不同,其中2014年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不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3.农林水支出963.08万元,主要用于农机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农机工作发生的基本支出和经常性项目支出,以及农 8 机化发展与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7.24万元,增长12.5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及项目经费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86.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67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提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农机部门本年收入合计1099.6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农机部门本年支出合计109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60.77万元,占78.28%;项目支出238.84万元,占21.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机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总决算均为1099.61万元,无结余。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125.49万元,增长12.8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与项目经费均有所增长。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9 资金发生的支出。农机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099.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5.49万元,增长12.8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与项目经费均有所增长。

农机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74.4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包含了转移支付资金。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是社保处划来的企业离休干部补助。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9.59万元,支出决算为4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人增资追加预算。

2.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02万元,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人增资追加预算。

(三)农林水支出(类)

1.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83.62万元, 10 支出决算为59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人增资追加预算。

2.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3.78万元,支出决算为13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预算。

3.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省拨基层农机人员培训经费及省拨三新工程经费。

4.农业(款)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73万元,主要为省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

5.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不含转移支付资金。

6.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2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85.2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不含转移支付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5.54万元,支出决算为5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预算。

11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8.12万元,支出决算为1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预算。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农机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0.7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94.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6.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农机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9.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2 125.49万元,增长12.8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与项目经费均有所增长。农机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74.4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不含转移支付资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农机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0.7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94.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6.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农机部门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5.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33万元,占“三 13 公”经费的64.98%;公务接待费支出3.5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99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4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33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9辆。

3.公务接待费3.55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外省、市相关单位及农机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341人次。主要为接待外省、市相关单位及农机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农机部门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8.73万元,完成预算的95.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会议费用的控制。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4个, 14 参加会议1847人次。主要为召开农机化工作各项会议以及夏收夏种、秋收秋种、高效机械巡展的现场会。

农机部门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8万元,完成预算的98.19%,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5个,组织培训739人次。主要为培训基层农机人员培训、监理员人员执法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及参加其他省、市组织的各项培训。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9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业务用车5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 15 财政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等方面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7 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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