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二中学校学生业余党校制度
第一条
业余党校的指导思想
中学阶段是青少年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重要阶段,建立业余党校加强对青少年党的知识和党的历史教育,对中学生党性培养和健康成长非常重要。我们要抓住这一理想信念最佳教育期,按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任务,在青年学生中传递党的声音,坚持不懈地在 学生中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组织在学生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党在青年学生中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培养热爱党、拥护党、追随党的青年学生,为党组织输送合格建设者和事业接班人。
第二条
业余党校培训对象及课程主要内容
每学期举办一期,对象是专业部推荐的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以及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课程主要内容是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史、有关党的方针政策。通过培训学习,提高学生对党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争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技能型人才。
第三条
业余党校的组织工作
(一)校团委的组织工作
1.制定培训计划。
2.安排课程内容,聘请教工党员授课。
3.落实参加业余党校培训班的学生名单。
4.考察学员的学习情况,考核学员出勤情况。
5.参与组织学员讨论、参观学习,指导学员认真撰写学习总结。
6.组织结业考试。
7.发放结业证书。
8.向党总支申请必要的经费和设施。
9.严格执行业余党校教学计划,建立健全考评制度。
(二)业余党校的组织纪律要求
1.要求学员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允许旷课,每期旷课累计两次者,取消培训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学员所在专业部。学员上课应认真听讲,记好笔记,积极参加小组讨论。每次课后要上交学习体会或思想汇报。
2.学员在学习期间,要遵守请假制度,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上交书面请假条。
3.考试制度。学习结业前,进行闭卷或开卷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缺席党课者必须补齐党课后才能参加党课考核。经过党校培训未合格者不能取得结业证书。
4.学员要用所学的知识明辨是非,自觉与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第四条
学员守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3.服从党校校务委员会的领导和党校的教学安排,积极认真地完成党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
4.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社会公德和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课堂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有事请假。
5.上课认真听讲,勤记笔记,刻苦自学、独立思考,讨论时积极发言。
6.做好值日工作,保持校园环境和教室内的清洁卫生,爱护公物。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7.尊重教师,团结学员,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8.认真参加各种实践活动,认真对待考试和考核,完成好学员个人小结。
第五条
学员考勤制度
1.为保证党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学员必须认真执行党校考勤制度。
2.考勤项目包括党校安排学员参加的所有教学活动及实践活动,每次活动均由班长和班委负责考勤,并填写考勤表。
3.请假要履行审批手续。每次活动需请假者,必须在活动前由党校所在班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并由本人通知班长。不允许他人代请。
4.出勤情况载入考核内容,对党校安排的教学及实践活动,如有三次未参加,不得参加本期党校所在班的结业考试,并不予结业。
5.业余党校优秀学员优先推荐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第六条教师守则
1.坚持党的指导思想,坚定党的信念,用正确的理论引导学员。
2.具有教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运用马列主义基本观点、立场、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3.热心于党的政治理论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思想教育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和教学水平。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风,认真备课、上课、辅导和考核,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要根据学员特点, 因人施教,突出“四性”, 即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和实践性。
6.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第七条
学员社会实践制度
为了培养党校学员的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能力,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增长社会知识,理论联系实践,特建立业余党校学员社会实践制度,以保证学员社会实践的时间和空间,达到教育学生,锻炼学员实践能力的目的。
1.由党校校务委员及任课老师组成学生社会实践指导小组,共同研究社会实践的内容、目标、措施以及具体的安排,制定周密计划,有序进行。
2.学校团委具体负责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对社会实践的时间、地点、内容作深入的考察,选择合适的实践内容,达到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制定活动计划和纪律制度、带队教师的工作职责,落实实施措施,以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
3.将党校学员参加社会实践的活动时间纳入教学计划, 以保证教学进度、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4.党校班主任承担组织、管理学员社会实践的职责,并且必须认真指导学员社会实践表的填写与学生社会实践表现的评定。
5.由党校班长及班委建立业余党校学员社会实践自主管理委员会,主动组织、参与活动,发挥其自主意识。
6.每个学员必须认真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并认真完成社会实践表的填写,参加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第八条
本制度学生党支部、校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