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之舞蹈大赛的通知
各系部学生分会、学生社团:
为在大学生队伍中广泛开展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高等院校建成引领社会主义新风尚的精神家园,用青春构建和谐校园,形成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形成,经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研究决定,特举办舞蹈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4月下旬
二、比赛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有一定的思想内涵和艺术性,以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和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为主题。
2、表演形式为群舞,舞种不限,各参赛单位限报一支参赛节目。
3、表演节目时间: 6分钟内
4、参赛队需自备伴奏,于彩排前一天交大赛组委会。
5、各参赛单位需设领队一名,领队原则上为各系部学生分会主席。
三、奖项设置
大赛奖励前三名
四、活动安排
1.时间安排: 彩排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请各参赛单位于4月23日(周五)前将舞蹈大赛报名表上交院学生会办公室。
附件: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之舞蹈大赛报名表
院团委 院学生会
2010年4月19日
附件:
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之舞蹈大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时间:
备注:
1、各参赛团体人数不得少于6人
2、此表可复印
《舞蹈大赛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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