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气象局春季及汛期气象服务工作
方案
一、总则:
气象服务是我们立业之本,春季和汛期是气象服务的关键时期。为做好春季及汛期的气象服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我县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各级领导的决策指挥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气象服务信息,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服务内容:
1、认真做好春季及汛期趋势预报,提供寒潮、大风、低温阴雨(雪)、强降水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服务信息;
2、为党政领导决策保障江河湖库及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渡汛,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3、为人民群众及地方领导提供山洪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4、积极开展人影增雨防雹工作,为全县的烟叶生产保驾护航。
三、组织领导:
1、我局成立春季及汛期汛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局领导的指导下进行服务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2、加强春季及汛期汛期服务工作,局领导班子决定开展以下活动:
(1)、二月底召开预报讨论会,讨论春季及汛期天气情况, 部署今年的春季及汛期气象服务工作;
(2)、三月上中旬局领导开始深入基层,检查春季及汛期
气象服务准备工作。组织预报管理、器材、通信网络人员对本站
进行一次自查和维修工作;
(3)、3月20日前后将召开汛期预报论会,研讨汛期洪涝趋
势预测预报;
(4)、6月中旬召开人工增雨防雹安全工作会议。
四、不同状态以及工作方案:
1、正常工作状态:指在正常情况下开展工作,对各相关单
位开展气象信息服务。通知相关单位在春季及汛期期间因天气变
化情况作好预防工作。以业务股发布的服务材料、简报和决策服
务刊物等为指导。3月20日—9月30日间,必须每天24小时值
守班。
2、戒备工作状态:48小时内可能发生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
或对地方经济建设和工农业生产有重大影响的天气过程。进入预
备工作状态,具体要求如下:
(1)、由业务主管领导同意后,发布进入预备工作状态。局
长指挥协调各方面工作。
(2)、局长和主管业务的局长参加天气会商,并签发预报结
果、服务专刊和信息,及时组织对外服务。
(3)、保证电话、网络畅通及主要负责人手机电话24小时开
机,并严格执行局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及时收集上报雨情、灾情。
(4)、各单位预报服务工作人员随时在岗待命。
3、紧急应急工作状态:指48小时内有极其重大的灾害性天
气过程,或重大的灾害性天气已经发生,并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影响,上级主管部门或州政府发布紧急应急命令。具体要求如下:
(1)、局长宣布进入或者解除紧急应急工作状态。
(2)、局长组织天气会商。
(3)、局长及业务主管负责人均进入值班室指挥工作,并参与天气会商。
(4)、保持与党政决策部门及重大服务单位每小时的汇报及联系。
(5)、电话、网络及电话有专人值守班,确保畅通。
(6)、各管理科室及服务工作人员全体在岗待命,随时听从局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指挥。
(7)、做好单位的调度及协调工作。
五、服务总结:
1、戒备工作状态及紧急应急工作状态解除后,三天内上报本次工作小结,包括参加人员,服务情况及经验教训。
2、由局春季及汛期汛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全局通报,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督查:
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督查及本局的自查做出相关工作方案:
1、有组织,有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
2、有计划,有安排,突出服务工作重点,措施明确得力,关键要抓好落实工作。
3、服务方案切实可行,注重实际效果。
4、及时上报服务工作情况及汇报或小结。
5、按要求进行仪器、设备、装备检查,并填报相应情况表格报州局,保证春季及汛期汛期保障经费,精心组织,落实人员、技术、装备到位。
6、严格执行《汛期气象服务规定》,《湖南省防汛管理办法》、《湖南省气象服务关键时期的服务实施规则》、《湖南省气象情报及灾情收集上报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于在气象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201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