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分三个阶段: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规划方案批复、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必备材料:
1、申请报告(经营性用地均由土地储备中心提出);
2、计划批文或备案登记;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注:“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有效期一年
(二)申请“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必备材料:
1、申请书;
2、规划设计条件;
3、属于出让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明用地边界点大地坐标);
4、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成果资料三份(含规划设计方案、设计说明及电子地图文件):
(1)图纸绘制在1:500或1:1000泰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竖向定位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绿地规划图(须附准确的绿地面积统计一览表)、鸟瞰图(一式三份、图上坐标应与城市坐标一致);CAD总平面图中,建筑物应单独成层、每个建筑物外轮廓线须闭合;
(2)单体方案效果图,平、立、剖面图;
(3)规划说明书;
(4)以上三项的电子文档(竖向定位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单体方案效果图,平、立、剖面图必须为CAD格式);
(5)规划与设计数据信息表,住宅项目需报日照分析图。
(6)属于工业项目用地,提出投资协议和所在园区签署的意见和土地部门的预审意见,有选址意见书的提供选址意见书。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注: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同意后有效期为两年,可申请延期。
(三)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必备材料:
1、已经审定的规划方案;
2、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用地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明用地边界点大地坐标);
3、现状图(1:1000比例尺以上的现状地形图上用红铅笔明确标明用地界限)或用地边界坐标图,须加盖单位公章。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