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明 公 约
为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社区综合体建设,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文明、有序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文明公约,请大家相互监督、遵守。
1、爱护环境卫生,树立公共环境卫生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整洁。
2、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道德风尚,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以身作则,爱护环境卫生。
3、不乱搭、乱建、乱贴、乱挂、设立广告横幅、放养家禽等。
4、自觉搞好家居卫生,保持好房屋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到房前屋后无积水、无杂草、无垃圾,确保檐沟流水畅通。
5、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杂物不乱放,将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
6、不占用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部位堆放杂物。
7、不践踏、损坏、涂划、占用绿化带和园林建筑。
《乡镇文明公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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