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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户口迁入

发布时间:2020-03-02 05:12: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迁入市区户口审批

1、投亲落户

事项名称:投亲落户

办理地点:临汾市政务大厅公安窗口

办理条件:符合投亲落户条件要求(包括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需将户口落在我市的。

提交材料:(1)迁入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指户口在市内的一方)单位或居委开具与迁来人关系、有固定住所的证明。(3)申请人(指户口在市内的一方)个人书面申请。(4)夫妻投靠除以上四项外另需结婚证及复印件。(5)子女投靠父母年龄18周岁以下,如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子女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出具身边无子女证明。(6)父母投靠子女,父母55周岁以上,且居住地身边无子女,才可投靠子女,并出具身边无子女证明。

联系电话:0357-2029

3212、投资、经商办企业落户

事项名称:投资、经商办企业落户

办理地点:临汾市政务大厅公安窗口

办理条件:符合投资、经商办企业落户条件要求,需将户口落在我市的。

提交材料:(1)迁来人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电脑打印)的户籍证明。(2)随迁夫妻需出具结婚证,随迁子女的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或村委)。(3)营业

执照、纳税证明及纳税发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申请及迁来人户口所在地村(居)委证明(说明迁户原因和无违法犯罪行为)。(5)迁入地居住证明(含暂住证)。(6)办户审批表。

联系电话:0357-2029

3213、聘用、招聘人员(只迁本人、不带家属)落户

事项名称:聘用、招聘人员(只迁本人、不带家属)落户

办理地点:临汾市政务大厅公安窗口

办理条件:因本人在市区被聘用、招聘需将户口落在我市的。

提交材料:(1)迁来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电脑打印)的户籍证明。(2)用人单位证明。(3)聘用合同书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申请。

(5)住(租)房证明(由居住地物业管理部门或居委出具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6)办户审批表。

联系电话:0357-2029

3214、工作调动落户

事项名称:工作调动落户

办理地点:临汾市政务大厅公安窗口

办理条件:因工作调动需将户口落在我市的。

提交材料:(1)迁来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电脑打印)的户籍证明。(2)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商调

函复印件(加盖公章)。(3)随迁人属夫妻关系需持结婚证、属子女关系需出具子女关系证明(由单位出具)。(4)调动人员情况审批表(加盖商调部门公章)。(5)申请人申请。

联系电话:0357-2029

3215、购房落户

事项名称:购房落户

办理地点:临汾市政务大厅公安窗口

办理条件:因在市区购买住房需将户口落在我市的。提交材料:(1)迁来人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电脑打印)的户籍证明。(2)出具在市区购买商品房的房产证或购房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迁来人属于夫妻关系的出具结婚证,子女关系的出具子女关系证明。(4)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证明(说明迁户原因和无违法犯罪行为)。

(5)申请人申请。(6)办户审批表。

联系电话:0357-2029

321二、办理市区三局非农业户口的审批

事项名称:市区三局(城转城)户口的审批

受理地址:尧都区、直属分局、北城分局户政科领取市区非农业户口的审批表或网站表格中下载

申报材料:

1、村委会、居委会证明(签字,盖章)

2、住址变更或购房,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同时审查原件。

3、夫妻投靠需结婚复印件同时审查原件;

4、申请人户口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三、收养子女上户

事项名称:收养子女上户

办理地点:派出所

办理条件:符合《收养法》要求,需将被收养人户口落在我市的。

提交材料:(1)收养人申请。(2)民政部门办理的收养证。(3)收养人夫妻双方单位或居委证明。(4)派出所调查证明。

联系电话:0357-2029

321四、复转军人落户

事项名称:复转军人落户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科

办理条件:

1、复员、转业军人在我市辖区就业的。

2、原籍为我市的复转军人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的。

提交材料:(1)市军转办、民政局出具的落户证明。

(2)网上查询。(3)工作单位证明。(4)本市县的可随父母落户。(5)申请人申请。

五、随军家属落户

事项名称:随军家属落户

办理地点:临汾市政务大厅公安窗口

办理条件:符合随军家属条件要求,需将户口落在我市的。

提交材料:(1)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师以上政治部门随军审批报告。(3)随军家属 “农转非”审批表。(4)随军家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电脑打印)的户籍证明。(5)由部队政治部门出具迁户理由及子女关系证明,结婚证。(6)申请人申请。

联系电话:0357-2029

321六、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事项名称: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办理地点:派出所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在我市辖区就业的。

2、原籍为我市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的。

提交材料:(1)派遣证或报到证。(2)户口迁移证。(3)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可随父母落户(持父母关系证明直接到派出所办理)。(4)已有工作单位的可持单位介绍信到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将户口落到人才市场集体户。

联系电话:0357-2029321

户口迁入

户口迁入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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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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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户口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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