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员岗位职责
安监员为本站内工作人员,要服从站长的调配和管理,配合站长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规定如下:
1、监督所驻矿井对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条例以及集团公司和晋圣公司安全文件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
2、监督所驻矿井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和建设。
3、监督和指导所驻矿井按有关规程、规范、规定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和安全技术工作。
4、参加所驻矿井组织的各项安全会议,查阅有关资料,并对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作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5、监督所驻矿井各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一般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培训情况。
4、监督所驻矿井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行情况。
5、监督所驻矿井设备的安全认证和运行情况。
6、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7、要经常深入井下对采、掘、机、运、通等各个生产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上级部门检查的隐患进行跟踪落实,督促其按规定、按时限进行整改落实。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个,并要对所查问题下三定表落实整改。
8、发现重大隐患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或根据具体情况下达停产通知书,责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同时上报公司相关部室及领导。
9、对拒不执行上级部门安全指令的相关责任人,有权向公司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对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有权做出通报批评。
10、监督所驻矿井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11、监督所驻矿井职工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的情况。
12、参加所驻矿井伤亡及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事故分析,提出事故处理建议及防范措施。
13、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作风漂浮、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存在重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作业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