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预备党员转正公示通告
经支委会讨论,报上级党委预审。 同志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关于试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示事项有关要求
1、在公示期限内,组织和个人对公示对象的转正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 党支部反映(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收;邮政编码: )。
2、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靠知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给予做好保密工作。
3、本公示期限为15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同志,男或女, 年 月出生, 年 月参加工作,学历 ,现为 。该同志于 年 月 日经支部大会讨论,报党工委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
(盖章)
《中共预备党员转正公示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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