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民发〔2011〕138号 签发人:叶顶湘
隆昌县民政局
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城乡困难群众所需经费的
请 示
县人民政府: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县委、县政府元旦春节慰问困难群众的工作安排,为使困难群众过一个温暖、祥和的节日,现将2012年元旦、春节期对城乡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活动所需资金请示如下:
一、每名县级领导走访慰问联系乡镇的散居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城镇低保户、优抚对象、受灾户各2户,合计10户,每户慰问金200元,全县34名县级领导走访慰问340户城乡困难群众,所需经费68000元。
二、县级领导对6所农村敬老院进行走访慰问,每所敬老院慰问金1000元,所需资金6000元。
三、县级领导走访慰问殡仪馆、公墓所、麻疯病疗养所工作人员,每个单位慰问金2000元,需资金6000元。
四、对全县百岁老人进行走访,全县有百岁老人32人,为每位老人送慰问金200元,需资金6400元。
五、县主要领导陪同市委、市政府领导来隆对城乡困难群众及农村敬老院进行走访慰问所需资金4000元。
以上慰问共需资金90400元,特此请示。 妥投,请批示!
隆昌县民政局 2011年12月16日
主题词:民政 慰问经费 请示 隆昌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16日印发
(共印6份)
《春节慰问经费请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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