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困难党员慰问帮扶申请表
编号:单位:申报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填写申报,所有填报内容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准确无误;
2、“个人基本信息资料”一栏中“身份”请分别填写“在职”、“离职”、“退休”、“病休”、“内退”;
3、“致困主要原因概述”一栏中请填写“本人大病”、“本人残疾”、“供养直系亲属大病”、“意外伤害”、“收入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中的一项或多项,其中“大病”须填写清疾病类型及程度,“残疾”须填写清残疾等级;“附件文件名称”指能够证明困难党员致困的相关资料(附表后一并上报)名称;
4、“基层党组织意见”一栏中需单位党组织盖章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特别提示:
1、本表填报之目的为建立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困难党员信息库,凡填报进入信息库的党员方可成为工委慰问帮扶的对象;
2、工委慰问帮扶的重点对象为无党费留成的党总支、党支部所属困难党员,党委、机关党委应从其党费留成中拨付一定比例用于困难党员帮扶求助;
3、各单位党组织应按照困难程度、分别轻重缓急填报申请,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原则上应不超过全体党员总数的3%;
4、困难党员信息库每年更新调整一次,如有变动请于每年12月份核实更正,新增困难党员需填写本表;
5、第一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请各单位党组织将此项工作与党员信息普查工作同步安排进行。
《市直机关工委困难党员慰问帮扶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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