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中润·大河熙岸(御园)一期工程
竣 工 验 收 方 案
漯河中润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漯河中润·大河熙岸(御园)一期工程
竣工验收方案
漯河中润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漯河中润·大河熙岸(御园)1#、2#、3#、4#、6-1#、6-2#、6-3#楼,位于漯河市金山路北段,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框剪结构,建筑面积分别为:1#楼:3104.66㎡、2#楼:3298.07㎡、3#、4#楼均为4403.16㎡、6-1#、6-2#、6-3#楼均为3298.07㎡。该工程于2012年10月22日开工,经过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于2015年5月20日竣工验收,经过企业自检以及会同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进行了预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已具备验收条件。经公司研究决定于 年 月 日在中润·大河熙岸(御园)现场验收。根据建设部建字(2000)142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验收方案:
一、成立竣工验收小组
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参加验收,对该工程作出评定。
参加单位及人员如下: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二、人员分工
资料核查组:
组长: 成员: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组:
组长: 成员:
观感质量验收组:
组长:
成员:
三、验收程序
1、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分别以书面报告形式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按分工分组,查验工程质量(现场抽出房号附后)。
3、各小组负责人以小组为单位,汇总验收材料进行汇报。
4、验收组总结验收情况,对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邀请漯河市质量监督站派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监督验收。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根据GB50300-201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核验评定。检查部位:室外、室内、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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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