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今日说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13:06: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今日说法]34天的生命(2009.10.28)

主持人:今天节目当中我们要关注的是一个男婴,这个婴儿从出生到他离开这个世界仅仅在世界上存活了34天,他的家长甚至都没来得及给他取上名字,甚至都没来得及给他留下一点点的影像资料。

这个孩子是2008年3月23日出生的,不幸的是他一出生就身患重症。孩子得的病叫“骶尾部脊柱裂”。就是婴儿脊柱上面有一个囊肿,随着年龄的增长囊肿也会长大,时间一长就会压迫背部神经导致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所以孩子出生后的第7天就做了手术,可手术后高烧不退,没办法孩子的家人将出生仅16天的孩子转到了河北省邯郸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科。邯郸市中心医院通过检查发现,孩子不仅患有“骶尾部脊柱裂”,还有严重的化脓性脑膜炎和脑积水,病情相当严重,随时都可能危及生命。可是,就在孩子住院才半个月的时候,邯郸市中心医院却把孩子送走了。

这里并不是邯郸市中心医院的病房而是当地成安县人民医院的一个洗衣房的值班室,董保云是洗衣房的一位工作人员,她说2008年4月23日下午16∶00左右,邯郸市中心医院派了一辆救护车和两名医护人员把重病在身的孩子送到了这里,当时孩子头朝外脚朝里。这间值班室不仅没有任何的救治设备和医护人员,而且和洗衣房相通,带有病人身上各种病毒细菌的床上用品和衣物随时都有可能送到这里来处理,这对本来就生命垂危的孩子是一个很大的威胁,那作为专业机构的邯郸市中心医院怎么会这样做呢?

邯郸市中心医院说因为孩子的病情很严重,他们没有把握医治,为此他们就尽快劝家属转院以免耽误病情,这一点在2008年4月18日那天的病历上可以得到确认,孩子的父亲在上面签了字,可是孩子家长的反应让医院有些无奈,医院称当时孩子的父母提出放弃治疗。邯郸市中心医院说,作为职业医生的她们不可能见死不救,可家长的态度却是放弃,到了2008年4月20日,家长干脆就从医院消失了,无论医院怎么联系,孩子的家人就是不来也不办理转院手续。邯郸市中心医院说,一是担心事情拖下去会耽误孩子的病,二是如果孩子死在他们医院将来有说不清的麻烦,所以经院领导批准,2008年4月23日也就是孩子满月的那天,医院决定用救护车把孩子送回家,可是在路上事情出现了波折。

孩子的家在成安县的一个村子,离邯郸市中心医院大约有六七十公里的距离,可是当天下午医生们找了好长时间也没找到孩子的家,后经打听在成安县人民医院工作的董保云和孩子家有亲戚关系,于是她们就把孩子送到了成安县人民医院交给了董保云,让她转交。其实董保云只是和孩子的姥姥是一个村的,并非直系亲属,可邯郸市中心医院说他们也实在没办法了。近些年来,将重症患者遗弃在医疗机构的事情屡屡发生,医院确实有苦衷,可当记者向孩子的家人求证时,他们却否定了医院的说法。孩子的母亲说这是他们第一个孩子又是儿子,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放弃,这一点从他们交住院费上可以看出,孩子入院后他们总共交了5笔钱,共7000元,最后一次是2008年4月20日,也就是孩子被医院送走的前三天交的。孩子的母亲说如果真像医院所说,他们在4月18日那天就要求放弃治疗,他们怎么会两天之后还去交钱呢?孩子的母亲说他们一家都是农民,全家一年的总收入也不过一万元钱,给孩子做手术 花了五六千,转到邯郸市中心医院后又交了7000元,这一共就是一万三四千元钱,几乎全是借的,而且越到后来借钱越难,而这也正是为什么医院建议他们转院他们没有答应的原因。

记者从邯郸市中心医院提供的治疗费用清单上看到,孩子的治疗费几乎每天都要数百元,最高的一天达到了一千三百多元,孩子的母亲说邯郸市中心医院的治疗费已经让他们无力承担了,如果再转院费用可能会更高,所以他们只能寄希望于邯郸市中心医院了,如果事情果真如此,那么邯郸市中心医院为什么要把孩子送出去呢?孩子的家人说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拖欠着医药费,原来2008年4月20日他们交了最后一笔住院费1000元后就实在借不到了钱了,而治疗费却以每天数百甚至上千元钱的数额在增长。2008年4月23日,也就是邯郸市中心医院将孩子送出病房的那天,他们已经拖欠了医院700多元的住院费了,这个欠费数额后来记者在邯郸市中心医院得到了证实。孩子的家人说医院曾多次向他们催要,就在当天上午还打来电话,可他们还是没有借到钱所以也就没有去医院,没想到下午医院就把孩子从病房里抱了出去。

医院说是家长主动放弃治疗,家长说是因为拖欠医药费,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我们无从判断,但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孩子被送出来之后躺在洗衣房的值班室里,就越来越没精神了。据接受孩子的董保云介绍,由于重病在身再加上值班室的条件太差,孩子越来越虚弱了。董保云说她不是孩子的直系亲属不敢随便处置,而邯郸市中心医院的医护人员放下孩子就走了,没有办法她只好赶紧和孩子的家人联系,可联系了一下午却怎么也联系不上,直到晚上22∶00才打通孩子父母的电话。

孩子的家在离成安县人民医院30多公里远的农村,交通并不方便,等孩子的家人赶到的时候,由于长达十几个小时没有得到救治,孩子已经不行了,在抱回家后的第三天,也就是2008年的4月26日孩子走了,结束了他仅仅34天的人生旅程。失去了孩子的小两口都只有20多岁,孩子是他们的梦想,这件小棉被是孩子的母亲怀孕的时候一针一线亲手缝制的,可她没想到梦想那么快就破灭了。她认为邯郸市中心医院作为一家公共医疗机构为了几百钱的欠费竟然不顾一个婴儿的死活,在未经婴儿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孩子送出医院,医院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可医院并不这样认为。医院认为 这一切后果都是孩子家长放弃治疗造成的,他们也没有任何办法。

主持人:王教授,刚才我们看到这件事情到目前为止,双方各有说法,我们退一步想,假设医院如果说的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家长确实放弃治疗了,在这种情况下医院能否将孩子就直接放到洗衣房?

嘉宾:即使家长表示出放弃治疗,应该说医院仍然不能放弃治疗。按照我们国家《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所做出的这种意思表示,他只有说有利于监护人它才是有效的意思表示。虽然父母说了你不用救他(男婴)了,就让他这样自生自灭吧,但是这句话对医院而言,要清晰地意识到它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这个孩子他的生命受法律的保护。那么我们的医疗机构必须要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对他(男婴)进行有效的抢救,不能以任何理由来推诿他(男婴),更不能把他(男婴)放在一个没有人照顾、没有医疗环境的这样一个洗衣房中,如果因此而导致了这个孩子的死亡,实际上这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医疗事故问题了,这甚至于可能构成一种刑事责任的追究。

主持人:那我们再换一个角度,如果家长这方说的是对的,说自己并没有放弃这个孩子,而是因为医院看到家里穷拿不出钱给这个孩子治病而放弃对婴儿的治疗,那么如果是这种情况发生的话,这个事儿又会怎么来评价呢?

嘉宾:我觉得首先要界定这个孩子当时的状况,像本案中的这个情节,当时这个孩子的状况很可能是一种没有脱离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医院一定要把他(男婴)进行一个有效的治疗照顾,我们《执业医师法》所规定的救治义务对于急危病症是一种强制缔约义务,不付费你也要先治,才能说你履行了我们《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院的这种要求。我们就退一万步讲,说这个孩子现在完全康复了,也不能简单地就把他“扔”到洗衣房,我们更有效的方式还是通过法律途径,如果父母确实表示出要放弃这个孩子的话,实际上他们的行为也构成一种遗弃,那么医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提出要求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主持人:实际上听完你的分析之后,应该说无论是站在哪一方的说法作为医院来讲,将孩子放到洗衣房置之不理都是不对的,如果医院按照您说的按照自己的职责把这个孩子继续留下来救治的话,他(医院)这笔费用我们有没有什么样的办法能从根本上解决这样的问题?

嘉宾:应该说这种现象在现代社会上确实是医院最头疼的问题,一方面他觉得和自己的职业底线有冲突,另外一方面又觉得我如果救治了又没有人付费。我个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医疗行业一定要恪守我们的职业底线,那就是“救死扶伤”。换句话说,对于急危病症医院有一种不可推卸的救治责任,但另外一方面,我们要找到一些渠道补偿我们这一块经济上的花费,一方面我们可以找政府,另外一个方面医院也可以通过社会的捐赠,就是医院可以向社会寻求救助。

主持人:我想这个案例会给我们留下很多的思考,在未来一方面政府要不断地努力完善相应的制度,加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力度。而另外一方面,作为医疗机构也应当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肩负起救死扶伤的职责,当然社会的爱心也不可或缺,不过所有这一切都应该建立在一个更重要的基础之上,那就是这个社会上每一个人对生命的尊重。感谢您关注本期《今日说法》,明天同一时间《今日说法》再见。

今日说法

今日说法

今日说法

今日说法

今日说法

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日说法 文档

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日说法心得体会

今日说法
《今日说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