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装监控器的请示
校领导:
根据《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七款:单位的财务室和集中存放现金、票证、贵重仪器设备物品、图书馆等部位,必须采取防盗报警监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以及《规定》
第五条: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应在公安机关指导下,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负责,保卫组织负责具体实施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综合楼、实验楼、办公楼、学校前门等位置应安装监控装置。
妥否,请批示。
保卫科2003.2.28
《关于安装监控器的请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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