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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平安建设、维稳、禁毒、普法目标管理责任状

发布时间:2020-03-02 19:35: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威旁乡教育系统

综治平安建设、维稳、禁毒、普法目标管理

(2011年度)

立状单位:威旁乡教育辅导站监 督 人:

责 任 状

签状时间:2011年

月1

责任单位: 责 任 人:

威旁乡教育系统

2011年度综治平安建设目标管理

责任状

第一条:加强领导,组织健全,工作有计划、有保障、有总结,职责明确,人员到位。(20分)

经考核:

1、未成立综治领导小组的中2分;

2、未明确 专(兼)职办事人员的扣3分;

3、未制定年度工作安排意见或工作计划的扣4分;

4、领导小组每半年研究综治工作一年,少一次扣3分;

5、工作经费无保障的扣3分;

6、与所属部门签订责任状达不到100%的扣5分;

7、未在6月20日、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各扣4分。该项分不够从总分中扣除。

第二条: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认真搞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10分)

经考核:

1、未制定本单位年度“平安校园”实施方案的扣2分;

2、未按方案开展工作的扣3分;

3、不主动配合所在辖区落实平安建设措施的扣3分;

4、工作开展后无材料体现的扣2分。该项分不够从总分中扣除。

第三条:单位内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制度完善。(20分)

经考核:

1、有重要物品存放的部位未落实铁门、铁窗、

报警器等物防技防措施的扣5分;

2、单位(部门)未落实门卫值班或专(兼)职保卫人员的扣5分;

3、公安机关明确需安装电子报警装置的单位(部门),未安装的扣5分;

4、单位发生一起入室被盗案件扣3分;

5、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当年教职工违法违纪或犯罪一人(次)的扣5分。该项分不够从总分中扣除。

第四条:加强对干部职工综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15分)

经考核:

1、五月综治宣传月活动中未开展宣传的扣3分;

2、5月30日前未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送交县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扣2分;

3、未组织教职工职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扣3分;

4、普法工作6分(按普法责任状得分比例计算)。该项分不够从总分中扣除。

第五条:作好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0分)

经考核:

1、发生矛盾纠纷不及时调处的扣5分;

2、因调解不力导致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治安案件的扣5分。

第六条:认真开展禁毒工作,单位职工或职工家属中有轻微违法或刑释解救人员、“法轮功”练习者、“门徒会”人员全部落实帮教措施,无重新犯罪,并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15分)

经考核:

1、禁毒工作7分(按禁毒责任得分比例计算);

2、未落实实帮教措施一人的扣3分;

3、重新犯罪一人(次)

的扣5分,该项分不够总分中扣除。

第七条:按照“谁租房、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单位租房户的管理。(8分)

经考核:

1、未100%的签订责任书的扣3分;

2、每半年开展督促,检查一次,少一次扣2分;

3、租房户发生一起刑事、治安案件或安全事故的扣3分。该项分不够从总会中扣除。

第八条:单位及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执行。(2分)

经考核:

1、单位领导不重视,不支持的该项不得分;

2、干部职工不配合的扣1分。

第九条:认真按照县教育局有关综治文件明确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履行工作的职责。

经考核:

1、未按照县教育局有关综治文件明确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履行工作的职责,从总分中扣5分;

2、未将工作开展情况于6月20日、12月10日书面报送乡教育辅导站的从总分中各扣3分。

第十条:评定等次。

通过考核资料齐全,管理规范,总分达90分以上为优秀单位,80—89分为合格单位,79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

威旁乡教育系统

2011年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防止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防止因人民内部矛盾因素引起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防止因治安问题和安全问题引起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防止邪教组织扰乱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50分)

1、抓维稳工作情况(10分)

(1)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将维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度工作有安排,年终有工作总结。(3分)

考核:每季度必须有一次研究维稳工作的记录,少一次扣0.5分,年度有工作安排意见,没有的扣1分;年度无工作总结扣1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2)从事维稳工作人员撰写一篇调研文章(2分) 考核:缺调研文章扣1分;每年七月底前上报调研文章,不按时上报的扣1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3)全年召开两次以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2分)

考核:少一次会议记录扣1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4)对排查出的责任范围内的重点问题有安排部署,有检查落实。(2分)

考核:没有安排部署的扣1分,没有检查落实的扣1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1分)

考核:工作中发生推诿、扯皮致使矛盾扩大和激化的扣1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2、制度建设情况(12分)

(1)有从事维稳工作的人员,并及时报送信息,文件档案收集齐全,管理规范。(3分)

考核:没有落实维稳工作人员的扣1分;全年报送维稳信息六期,每少一期扣0.5分;维稳工作文件收集不全扣1分,整理不规范扣1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2)维稳工作经费有保障(3分) 考核:责任范围内出现不稳定因素或发生群体性事件,单位要有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工作开展。没有落实经费保障的,扣3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3)建立突出矛盾纠纷群体性上访事件会议制度,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度,维护稳定工作责任查究制度,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维稳工作会议制度,信息调研报送制度及公共突发事件处置预案。(6分)

考核:每少一项制度的扣1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15分) (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和重要不稳定问题搜集汇总调处制度(4分)

考核:没有建立制度的扣1分;制度不完善的扣0.5分;每季度必须汇总分析责任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的因素,少一次的扣0.5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2)准确、详实上报矛盾纠纷(11分)

考核:不及时上报矛盾纠纷的一次扣1分;对责任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掌握不清的扣1分;没有建立矛盾纠纷台账的扣2分;责任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化解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扣5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4、调研工作情况(5分)

考核:不深入基层对工作职责范围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的扣2分;对调查研究的问题不能向县维稳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合理的对策和建议并及时报送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5、维稳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落实情况(8分)

考核:对责任范围内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隐患没有明确责任人限时调处化解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对发生重大突出矛盾纠纷造成严重后果不及时办理并上报办理结果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二、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50分)

1、单位主要领导重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6分) (1)单位主要领导重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3分) 考核:每季度必须有一次以上的会议记录,专题研究部署安排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每少一次扣1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2)有从事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人员(2分)

考核:没有人从事此项工作,致使工作无人抓,无人

管,无人问的扣2分。

(3)有必要的工作经费(1分)

考核:未落实工作经费的此项分扣完。

2、认真开展教育转化工作(8分)

(1)协助完成责任范围内信教者的教育转化工作(4分)

考核:不主动协助工作,责任范围内信教人员出现1人未转化的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2)建立责任范围内信教人员档案(4分)

考核:责任范围内信教人员必须人人建档,每少一人扣1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3、认真开展反邪教形势教育工作(8分)

(1)全年至少两次向单位职工通报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情况(2分)

考核:通报情况必须有会议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2)认真开展反邪教形势教育(2分) 考核:未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反邪教形势教育的不得分,开展教育面达80%的扣1分,达90%的扣0.5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3)认真开展反邪教知识培训(2分)

考核:每年须向单位职工进行一次反邪教知识培训,未开展培训的不得分(以讲话提纲、会议记录为准)。此项分扣完为止。

4、防范和深挖打击工作(9分)

考核:责任范围内信教重点人员出现失控失管的,每

发现一人扣1人;信教人员作案的每发现1人扣2分;责任范围内发生大面积散发反宣品案件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责任范围内出现邪教案件,不积极参与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工作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5、认真开展回访帮教工作(5分)

考核:责任范围有邪教刑释解教和出班人员的,必须建有专档,每少1人扣1分;全年对责任范围内的邪教刑释解教和出班人员至少开展每人四次以上的回访帮教工作,以帮教记录为准,每少一次扣0.5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6、及时准确报送材料(7分)

考核:敏感期或重大节假日必须有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凡查出一次无人值带班的扣0.5分;按时按要求报送乡教育辅导站的材料,出现一次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的每次扣0.5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7、认真开展防范和处理其他邪教工作(9分) 考核:全年至少四次以上开展对其他邪教的摸排工作,以调查记录为准,每少一次扣1分;对责任范围内出现新的邪教组织活动不能及时发现的,每出现一起扣2分;责任范围内出现新的邪教不主动提供信息,至使邪教组织和人员得不到及时打击处理的每起扣3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威旁乡教育系统

2011年禁毒工作目标管理

责任状

第一项:机构健全,有工作方案,责任明确,经费到位。(15分)

考核标准:

1、禁毒领导小组需调整而未调整的,扣1分;

2、无年度禁毒工作方案,扣1分;

3、单位领导组织召开禁毒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4分;

4、层层签订责任状达不到100%的(站与校、校与教职工签),扣5分;

5、禁毒工作经费未落实到位的(以实际支出的正式凭据为准),扣4分。

第二项:完善督导工作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文字报告。(4分)

考核标准:

1、缺一次季度督导检查情况汇报扣1分。

第三项:加强禁毒知识的学习,学校要将其纳入德育教育课。(15分)

考核标准:

1、年内组织职工学习不少于4次,有学习记录(含职工学习记录,以随机抽查为准),有图片资料,每少一次扣1分;

2、单位职工参学率达不到90%(以参加学习签到册为准),扣2分;

3、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未满5课时的,少一个课时扣2分。(检查课时安排、教案及图片资料)。

第四项:站、校禁毒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24分)

考核标准:无计划扣6分,无措施或措施不力扣6分,无检查记录扣6分,无工作总结扣6分。

第五项:加大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的力度(22分) 考核标准:

1、坚持经常性的禁毒宣传与“6·26”、“9·29”、“12·28”等重要纪念日的集中宣传活动相结合,以增强宣传工作的实效性。有三次以上的宣传活动,要分别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或计划、有工作记录、有图片资料和工作总结。缺一样资料扣1分。

2、在“6.1”、“6.26”、“9.29”、“12.28”等重要纪念日,未制作悬挂布标或宣传栏(检查布标图片)的,每少一次扣2分。

3、单位职工受教育覆盖面达80%以上,对禁毒工作的满意度不低于80%(以实际测评为准)。达不到80%的各扣2分。

4、抓好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禁毒宣传教育,全乡所有中小学五年级至初三年级,必须开设毒品预防与艾滋病预防教育课程,检查测试合格率在95%以上,基本实现“在校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工作目标。要有教案、有课程安排、有上课记录、有图片资料体现,缺一样扣1

分;测试率达不到95%的,扣2分。

第六项:搞好帮教工作,落实帮教措施。(6分) 考核标准:

1、本单位职工及职工家属中有刑释解教人员及吸毒人员,未成立帮教小组的扣2分;

2、未签订帮教责任书的扣2分;

3、每季度无帮教工作记录的扣2分(帮教工作材料必须有被帮教人签字捺印)。

第七项:认真开展“无毒单位”创建活动。(10分) 考核标准:

1、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有贩毒的,出现一人次扣2分;种毒的出现一人次扣2分;制毒出现一人次的扣2分;吸毒的出现一人次扣2分;

2、6月30日前、11月30日前未报半年、年终工作总结于县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的各扣2分。

第八项:认真落实帮扶措施。(4分) 考核标准:

1、认真落实帮扶工作。并有方案、工作记录、图片资料、工作总结的,记4分。每缺一样资料扣1分。

第九项:考核分为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80分至96分(不含96分)的为合格,96分以上为优秀。

注:以上各项被扣分的,该项分扣完为止。

威旁乡教育系统

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

责任状

(总分100分)

一、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要健全,有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负责,有专人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抓好本单位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6分)

考核标准:

1、领导小组应调整而未调整的扣4分;

2、无专人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扣2分。(查看文件)

二、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安排意见或计划,内容要详细、重点要突出、任务要明确,有具体实施办法,并及时报送县普法办。(5分)

考核标准:无年度工作安排意见的不得分,有安排意见但没有报送县普法办的扣3分。

三、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每年要召开二次以上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4分)

考核标准:没有文字记录不得分;缺一次会议扣2分。

四、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内集中学法二次以上,做到学法有教材、有笔记、有记录。(4分)

考核标准:没有集中学习不得分,无学法教材扣1分;学法无记录扣1分、无个人笔记扣1分;少一次扣2分。(该项分扣完为此)

五、统计报送本单位2011年普法对象名单,并于本责任状签订后10日内报送乡教育辅导站。(4分)

考核:未统计上报的该项不得分,不按时报送的扣2分。

六、认真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乡教育辅导站。(6分)

考核:

1、未开展活动的该项不得分;

2、开展后未报送的扣3分(查看工作材料和报送登记)。

七、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年内举办的各类普法考试。(12分)

考核:

1、未组织考试的该项不得分;

2、参考率达不到98%的扣4分;

3、及格率达不到95%的扣3分;

4、答卷是复印的出现一份扣2分(此项分不够的从总分中扣除)。

八、按上级要求征订普法学习资料。(12分) 考核:未按要求征订的每少征订一个百分点扣2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九、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制学习,订立学法日制度,每月明确一天为学法日,全年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并真正落到实处。(16分)

考核:学法时间达不到40个学时的,每少一个学时扣0.5分(查看学法记录、此项分扣完为此)。

十、各单位各部门的干部职工要勤洁廉政、遵纪守法、依法办事。(8分)

考核:凡有党纪政纪处分的,每出现一例扣2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出现一例3分。(该项分不够人总分中够除)

十一、每季度报送一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报。(8分) 考核:每少一期扣2分,简报被县级采用的加0.5分,被州级采用的加1分,被省级采用的加2分,被国家级采用的加3分。

十二、认真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并于6月25日、11月25日前报送乡教育辅导站。(10分)

考核:

1、无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的该项不得分;

2、未按时报送的每项扣5分。

十三、按时完成乡教育辅导站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分)

考核:不按要求完成1次扣1分,(该项分不够从总分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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