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第二十七中学祭扫烈士墓活动安排
一、时间:4月1日 11:50学校操场集合,12:00出发。16:00乘车
返程(每班一辆车) 17:00统一放学。
二、服装:教师统一穿着学校运动服;学生统一着秋装,戴白帽子。
三、人员: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组织和管理。
总 指 挥:刘校长孙书记赵主席(兼摄影)
活动组织:王晓楠焦美荣摄像:蔡晓琳
途中管理:队前:王晓楠焦美荣
队中间:宋利伟(兼7.8班管理)
队尾:刘虹儒
路口安全:高德林岳刚林宏伟张选录
李巨光邓一玺赵智坚
四、要求:
1、遵守纪律,服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发扬集体主义精神互
相帮助。维护二十七中学良好的社会形象。
2、注重仪表。按要求统一着装。团员佩戴团徽。
3、举止文明,讲究文明礼仪。烈士墓前和参观活动时要保持
庄严、肃穆,并保持队伍秩序。时刻保持活动地点卫生。
4、注意安全。步行途中要保持两排,右侧通行。禁止在队伍
中随意讲话、打闹。横过路口时要服从指挥,注意安全。
返程乘车时保持车内秩序和卫生。中途卫校休息(保持队
形)
5、活动结束后,学生将体会上交团委。
本溪市第二十七中学
2012.3.31
《本溪市第二十七中学祭扫烈士墓活动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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