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与高二学生监护人签订对学生自动退学的
协议
现因高二部分班级学生出现参加职业资格证考试后或未修完学业而擅自决定提前就业退学的现象,我校经校长室研究决定,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外的人生安全和注意事项,严格责任界限及学生学籍与毕业证的规范管理,现对此类似的行为或现象,与学生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1、安全问题:凡未经学校允许,擅自退学的学生,自退学之日期起,若在校外出现意外事故事安全问题,学校对其无需承担任何经济事法律责任,由学生本人或学生监护人自行承担处理。
2、学籍问题:根据我校学籍管理办法与条例规定,学生自动退学或失学的学生,视为无学籍,我校将不对其学籍进行保存或管理,均无结业证发放。
3、就业问题:自动退学学生,我校无任何义务或责任对其进行就业安置或推荐,由学生或监护人自行安排解决。
本协议壹式两份,学校与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
汉寿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盖章)学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退学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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