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9月份下发的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责任书内容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省纪委六次会议,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及市纪委五届六次会议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为发展咸阳工业经济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签订2011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责任书。
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组织领导
坚持企业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至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新局面。
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党委、行政重要会议日程,纳入企业发展和组织建设的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体系,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要求。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安排部署;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
上一次廉政教育课;听取一次所辖部门领导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内反映突出的一两个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一次调研解决。 认真落实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向上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
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内容
企业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一把手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企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研究制定本企业,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计划,提出年度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加强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上级决策的顺利实施。
深入开展党员干部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抓好企业廉政文化,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政从业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
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邀请 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格按照规定选拔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加大对各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通过信访举报、执法监督(察),干部考察,民主评议等形式,完善干部作风动态监督,定期分析研究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认真执行中、省、市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廉洁从业。 遵守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大力弘扬延安精神,惩治奢靡之风。
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他们遵纪守法。